广东新发地方政府债631.9亿 近六成用于东西北地区

02.06.2016  03:09

  羊城晚报讯记者严丽梅报道:5月31日,广东省财政厅公布了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关于广东省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以下简称《债务限额报告》)和《关于2016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以下简称《预算调整方案》),其中披露,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的广东省(含深圳)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9779.6亿元;2016年广东省新增债务限额为638亿元,包括由广东省承担偿债责任的中央转贷地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6.1亿元和由广东自主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限额631.9亿。

  据此前广东“晒出”的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看,2015年广东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9141.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862.3亿元,专项债务3279.3亿元)。加上2016年广东省新增债务限额638亿元之后,广东省(含深圳)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977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191.3亿元,专项债务3588.3亿元)。

  这638亿元新增债务限额中,由广东省承担偿债责任的中央转贷地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6.1亿元,按世界银行外汇管理要求,实行专户管理,不涉及预算总收支变化;另外的由广东省自主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限额631.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新增322.9亿元,专项债务新增309亿元),已列入《预算调整方案》。

   631.9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怎么用?

  根据《预算调整方案》,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安排省本级新增债券资金40亿元,用于落实省级应承担出资的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40亿元,实际拨付到市县使用;二是转贷市县使用591.9亿元,包括转贷市县重点建设资金62亿元,转贷市县扶贫开发资金5亿元,按因素法统筹安排市县使用的资金524.9亿元。

  具体来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631.9亿元中,分配省本级40亿元,占比6%;珠三角地区219.48亿元,占比35%;东西北地区372.42亿元,占比59%。

  转贷市县使用的591.9亿元如何分配?从《预算调整方案》看,这笔资金将用于三个方面:

  一是转贷市县重点建设资金62亿元。安排珠三角地区16亿元,包括安排广州市3亿元,安排珠海市3亿元,安排佛山市3亿元,安排中山市3亿元,安排肇庆市4亿元。另外,落实广东省人大决议,加大力度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安排46亿元。

  二是转贷市县扶贫开发资金5亿元。

  三是按因素法统筹安排市县使用资金524.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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