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事业单位改革 97%已签聘用合同

26.06.2016  22:40

羊城晚报讯记者罗仕报道:广州市人社局21日公布了《关于全面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2020年)》(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广州将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23日,广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处长张英智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目前广州事业单位人员97%已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推聘用合同制不是一个新话题,广州从2004年就开始探索,2008年在制度上实行了全覆盖,应该签的都已经签了。”张英智表示,目前广州97%的事业单位人员都已签订聘用合同,只有3%没有签订,“这部分人群一部分是领导干部;还有一部分是新进人员,处在试用期,还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他表示,聘用合同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劳动合同,目前在事业单位中采用,在聘用合同中,除了体现用人关系外,还规定了事业单位人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事业单位是中国的一个特色,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后,事业单位仍旧是公益组织,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事业单位人员仍是国家公职人员,需要遵守国家公职人员相关规定,不能等同于私企、外企的员工,是有约束的。

以前事业单位实行行政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话,还需要单位批准。”张英智表示,实行聘用合同制后,遵循契约精神和法律精神,单位自主用人。事业单位人员也可自由择业,“聘用合同期满以后,可选择续签,也可选择不续签。

张英智透露,广州下一步将加强聘用合同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针对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特点的聘用合同,“比如教师,就可以根据《教师法》加入师德方面的条款,医生就可以加入医德方面的条款。这样一方面是一种约束,另一方面出现争议,也可以根据这些条款来仲裁。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推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聘)期制。对此,张英智表示,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产生方式有多种,比如选任、委任、聘任等,目前广州已有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实行了聘任制,广州下一步将按照中央的精神,进一步加大推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实行聘用制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