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市审〔2014〕526号
深圳音乐厅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演出申请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邀请美国KANG DONG SUK、香港地区李嘉龄、内地宁峰等一行7人,于2014年11月26日到深圳音乐厅举办《乐·谊室内乐之夜音乐会》演出1场。 请严格遵照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自觉办理签证及演出备案手续。 此复。
广东省文化厅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