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披露衡阳贿选案暗号:“FC”表示6300元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差额选举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过程中,发生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一届市人大代表几乎全军覆没。
在贿选案中,工作人员在送钱明细表上,用英文字母表示金额以掩人耳目。比如“FC”,表示的就是6300元。
衡阳市当时当选的76名省人大代表中,有56人送钱拉票,金额总计1.1亿余元,人均送钱近200万元。全部参会的527名衡阳市人大代表中有518名收受钱物1亿余元。衡阳市人大的大会工作人员参与收受与分发钱物,六七十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款共计1001万元。
贿选手法
贿金水涨船高,有代表打退堂鼓不想参选
领导呵斥:不要给代表团抹黑
假扮工人农民候选
陈健说,在列入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的93人中,有44人为企业主,他们大多数是以工人、农民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成为候选人的。其中,以工人身份当选的 15人,没有1人属于一线工人,实际上都是企业主;以农民身份当选的13人,只有3人是农民,其他都是企业主。“这些情况,要核实并不是难事。只能证明, 对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完全是在走形式。”
“比学赶超”送黑金
一名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在代表驻地开了一间房专门用于送红包,一开始给每名代表送了2000元。后来,从大会工作人员口中得知:有人已经送了5000元。该候选人闻讯后,担心因送钱少而落选,连夜找亲戚凑钱,再给每名代表加送了3000元。
一名省人大代表候选人见送红包金额“水涨船高”,打起了“退堂鼓”。他找到所在代表团领导,表示想退出选举,遭到该领导批评:机会来之不易,不要给代表团抹黑!
“率先送钱的是民营企业主。消息很快传出去,其他候选人短暂观望后,唯恐落选,纷纷跟进。”湖南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曾海平说,4名市直单位的候选人在向上级反映无果后,甚至利用公款加入了送钱拉票的行列。
孝敬现金+身份信息
曾浩告诉记者,省人大代表候选人送钱的方式是将现金和本人宣传资料用信封装好,再在信封上钉上名片,以三种方式送出:一是会前集中宴请时送红包;二是委托各代表团的随团工作人员转送;三是委托和市人大代表熟识的朋友转送。主要是第二种方式。
记者在湖南省纪委看到了一张大会随团工作人员记录的送钱明细表。一张A4纸上,按照“送红包个数、姓名、职务、金额”的顺序,密密麻麻地记录着送钱情况。
记者看到,在金额一栏,只是依次写着几个大写字母。办案人员介绍说,字母表示的就是金额,比如“FC”,表示的就是6300元,因为26个字母中,F是第6个字母,C是第3个字母。“这样做,是为了掩人耳目。”
案件发生后,466人被给予纪律处分。8月18日,69名涉案人员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其中,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以玩忽职守罪获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