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举债、谁偿还、谁承担责任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 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 粤府〔2015〕4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审计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供销合作联社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
粤府〔2015〕43号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供销合作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