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疾控:孩子常打的一类疫苗可放心 没采购无资质疫苗
没向任何无资质企业或个人采购任何疫苗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宙辉,通讯员粤卫信、粤康信报道:3月18日,媒体报道山东济南警方查获疫苗违法销售案件,2010年以来,该省庞某卫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18个省市,其中包括广东。此事引起广东市民的广泛关注。
广东省疾控中心专家表示,国家疫苗分为一类、二类疫苗,此次报道中涉事的是第二类疫苗(自选、自费的),而孩子们常打的第一类疫苗没事。此外,广东所有的第一类疫苗和大部分地市的第二类疫苗,都由省疾控中心采购配送,市民可以放心。
一类疫苗可放心接种
据介绍,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据省疾控中心免疫所副所长吴承刚主任医师介绍,目前广东对适龄儿童接种的第一类疫苗有11种,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腮风疫苗(麻疹疫苗、麻腮疫苗、麻风疫苗)、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A群和A+C群多糖疫苗)、乙脑疫苗。另外有3种是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接种的疫苗,包括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和钩端螺旋体疫苗。
省疾控中心每年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程序、疾病防控需要和适龄儿童数制定第一类疫苗的使用计划,统一公开招标采购,通过疾控中心冷链系统配送至全省各接种单位,免费为儿童提供接种服务,全程开展温度监测,保证疫苗储存、运输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市民可放心前往具备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接种。
大部分二类疫苗亦可放心
此次山东报道中涉事疫苗为二类疫苗,据称其中也有部分疫苗销往广东。对此,省疾控中心副主任林锦炎介绍,目前,广东大部分地区的第二类疫苗基本上是由各地市疾控中心统计接种单位提出所需二类疫苗的品种、规格和数量,由省疾控中心汇总后进行公开招标、协议供货采购,再经疾控中心冷链系统规范运输至接种单位,各接种单位按规定要求冷藏储存待用。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批发企业可以向接种单位等销售第二类疫苗。广东其余地区根据该《条例》,结合当地实际工作情况,实行不同的采购供应管理模式。
经冷链系统规范储存配送
省疾控中心副主任林锦炎表示,一直以来,广东省疾控中心的疫苗采购,都是向持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含疫苗经营)的疫苗经营企业、持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含疫苗生产)的疫苗生产企业进行采购,采购的每一支疫苗都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批签发合格证。广东省疾控中心没有向无上述资质的任何企业或个人采购任何疫苗。
广东省疾控中心采购的疫苗经全省疾控中心冷链系统规范储存、配送至各接种单位,同时,各接种单位均按要求做好疫苗的冷藏,每日开展温度监测,确保储存规范。当前,广东省疾控系统和接种门诊冷链系统运转良好。
未经冷藏疫苗可致接种无效
市民担心,假如接种了这些未经冷藏的疫苗,会给身体带来危害。
吴承刚主任医师表示,接种未按规定进行规范冷链存储、运输的疫苗可能产生的影响包括:接种的疫苗无法产生保护效果,即接种无效;疫苗长时间处于非规范冷链存储和运输可能导致成分发生变化,接种后不良反应发生机率可能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