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私家车可做网约车 穗交委:按国家要求实施
昨日,国家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等七个部门发布网约车新政。图为一名市民正准备呼叫一辆网约车。 实习生 冯捷鸣 信息时报记者 梁钜聪 摄
□专题统筹 信息时报记者 郭苏莹
专题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卢云龙 郭苏莹 实习生 孙小鹏
昨日,国家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等七个部门公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暂行办法》)。记者了解到,新政给予了网约车合法身份,《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私家车符合条件可以做网约车,且如果使用年限达8年但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退出网约车经营即可,不需要强制报废。新政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
对此,广州市交委表示,将进一步学习研究新政,按照国家要求实施。一些专车企业表示,将全力配合各城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有信心第一时间取得地方政府颁发的运营许可。
新政亮点
1.司机、车、企业均须拿牌照
据悉,新政明确给予网约车合法身份,《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而此前,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登记为出租车。
新政指出,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经营期限等,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记者了解到,新政分别规定了网约车公司、网约车车辆、网约车司机三者全部必须从各地交委(交通局)获得牌照才能从业。也就是说,三者必须同时经过政府审批才能经营,这扩大了政府的审批权力,将完全改变目前三者完全不受政府管理的现状,管理制度和出租车一样。
2.符合条件的私家车可转运营
新政明确表示,私家车符合条件可转化为网约车运营。具体车辆要求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3.行程达到60万千米强制报废
新政还明确了网约车的报废标准: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这保证了乘客安全。此前,征求意见稿出台后,网约车公司和兼职司机均表示,如果规定8年报废,会让大量的兼职司机退出网约车市场。
如今,60万千米强制报废意味着什么?根据目前我国法律规定,营运车辆报废年限不超过8年。网约车行程达到60万千米强制报废一项,放宽了对强制报废的要求。对于开自己的车运营专车的人来说,既能保证车况安全,也意味着,如果车辆不用于专车运营,8年以后还能开,不影响自己使用车辆。
4.未要求司机必须为平台员工
新政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
此前,征求意见稿曾强制要求两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如今,新政没有要求网约车司机必须成为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员工。这意味着,网约车司机将获得更大的从业自由,可以专职或者兼职从业。
5.鼓励非营利目的的顺风车
新政第一次在全国层面对顺风车,即私人小客车合乘作了界定,鼓励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小客车合乘。据新华社报道,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出租汽车管理处处长王绣春说,顺风车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环境压力,但同时要让乘客明确其权利义务与经营性质的网约车不同,今后将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制定配套规定。
6.出租车经营权将向无偿有期限过渡
新政规定,出租车新增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方案,科学过渡。这意味着,一些城市出租车公司坐收份子钱的时代过去了,以后公司将与出租车司机一起承担经营风险。
企业反应
有信心第一时间取得运营许可
网约车新政公布后,市场各界的反应如何?资料显示,目前市场占有率排名前列的网约车平台有:滴滴出行、优步、易到和神州专车。昨日,上述几个网约车平台都在《管理暂行办法》公布之后发布了声明。
滴滴出行认为,《管理暂行办法》给了市场、平台及司机更大的自主权,删除了此前数量限制的规定,明确运价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并肯定了顺风车、拼车等新合乘出行方式。
优步在声明中称,优步将坚决贯彻《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依法依规持续经营;将全力配合各城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有信心第一时间取得地方政府颁发的运营许可。
易到认为,网约车合法是共享经济的胜利,有利于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交通部制定网约车新政开展了大量论证、调研,力求找到改革的最大公约数,无论是程序上还是内容上都充分体现了鼓励改革、开放创新的政策导向。
神州专车在声明中强调,《管理暂行办法》体现了国家鼓励创新、开放包容的发展理念和思路。文件的出台,对于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交委回应
进一步研究,按国家要求实施
昨日,国家网约车运营新政出台后,广州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新政进一步学习研究,按照国家要求实施。
专家看法
新政促进我国分享经济产业发展
“文件针对互联网线上服务‘一点接入、全网服务’的特点,同时考虑到出租车线下提供属地化、区域化服务,地方属地管理的要求。在网约车经营许可程序和条件上,文件体现了便利化和适应互联网新业态的特点。”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
“总体来说,这是一部旨在促进、规范、鼓励新产业变革的好法,必将极大促进我国互联网+出行为代表的分享经济产业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新产业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更好地解决了新旧产业更替中的阶段性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
“将近10个月的讨论后,交通运输部颁布了网约车新规,尽管里面的一些内容和此前公众的预期存在差距,但是对一些关键性的问题,比如车辆是否需要营运资质、驾驶员和平台之间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促销活动要提前十天备案等内容还是给地方政府留下了很大的空间。这意味着此前公众对专车的意见得到了充分吸收。在属地化管理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应该通过开门立法,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促进专车发展,满足居民的出行需求。”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执行院长傅蔚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