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大股东当老赖 上失信名单一周还千万欠款

26.05.2015  19:35
上市公司大股东当老赖 上失信名单一周还千万欠款 - 新浪广东
来源: n.sinaimg.cn

  “鹰眼”揪出“老赖”  上市大股东再难赖账  前海法院首宗执结案件追回1200万多元

  广州日报讯  (记者王纳  通讯员许岱胤)上市公司大股东当“老赖”,欠债1200多万元,到期后不还,结果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昨日,当一笔1214.68万元的执行款从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账户转入港籍申请人高某的账户内,该案在前海法院正式结案。

  这是,前海法院运行“审执分离”机制的首宗执结案件。

  股权转让产生千万元纠纷

  案情显示,2011年5月11日,高某与古某签订涉外《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高某以3625万元价格向古某转让其持有的香港海某公司85%股 权,洪某为古某付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在古某支付2500万元后,高某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后来,古某以高某隐瞒公司亏损,提高股权价格为由,拒绝按照约 定期限支付剩余的1125万元。双方争执不下诉诸法院。

  2015年1月12日,法院判决古某应赔偿高某人民币1125万元及其利息,洪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古某、洪某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后,由于洪某、古某拒不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鹰眼”之下“老赖”竟是大股东

  案件到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时,恰逢该院正试行“审执分离”机制,按照分工要求,法官快速审核启动了执行程序。

  在案件立案流转的同时,执行员已第一时间打开深圳法院鹰眼查控网,对被执行人古某、洪某的人身和财产信息进行全方位扫描。让执行员未曾想到的, 鹰眼反馈回来的情况是:本案的主债务人古某名下没有任何财产,然而本案的另一名被执行人洪某竟然是某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其持有的证券、房产、股权、存款等 各种资产的价值远超其所应承担债务。

  上失信名单“老赖”乖乖还款

  尽管查封被执行人洪某的股份并拍卖完全足够清偿被执行人的欠款。但是,由于洪某系该公司大股东,强制查封、拍卖股票必定会影响市场股价,使小股 民受损,且司法查封、拍卖必须经过评估、公告等各种严格的程序,在时间上也不利于申请人早日取回款项。实施团队经过研究,决定启动与金融管理机构和市场监 督管理机构的联动机制,对洪某作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决定,以此敦促洪某更快更好的履行义务。

  当洪某看到执行员手中的《发布失信人员决定书》上自己的名字,明白一旦拒绝立即履行还款义务,自己将被作为失信人员向全社会公布,信用将受重大折损,无法再向银行贷款时,再也坐不住了,他主动提出了愿意马上提供担保,并在一周内付清全额欠款。

  5月22日,被执行人将欠款、利息及诉讼费等共计1214.68万元的执行款转入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账户,至此,前海法院按照试点的审判权与执 行权相分离机制实施的执结了首宗案件。而此时距离立案时间仅过3周。港籍申请人高某,收到全款后都不敢相信,不断称赞前海法院执行的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