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以及我校《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华农党发〔2017〕62号)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发挥兼职辅导员在“三全育人”中的作用,做好2019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人数和聘用时间
1.选聘人数。拟选聘66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聘用时间为一年,其中,研究生聘用期限为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本科生的聘用期限为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
二、选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操守,热爱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乐于奉献。
3.组织纪律观念强,严于律己,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4.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具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身心健康。
5.研究生应征求导师意见。
(二)选聘范围
1.从已经开始攻读研究生的原“2+3”流动编制辅导员中选聘。
2.从研究生党员、高年级本科生党员中选聘。
三、选聘程序
1.报名动员。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报名的学生,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并提供有关支撑材料,于9月6日前将《登记表》和有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以上均一式一份)报送至意向单位(各单位报名联系方式见附件3)。学生可选择报名本学院或其他单位。
2.组织面试。各单位根据选聘条件和要求,组织面试,并于9月16日前将拟录用学生《登记表》和《华南农业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以上均一式一份)报送至行政大楼226室学生工作部(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email protected] )。
3.复核公示。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单位拟聘用学生进行复核,并将最终名单在校园网公示。
4.统一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统一颁发聘书。
5.上岗培训。学生工作部(处)将安排统一的上岗培训。
6.聘期考核。聘期结束,将组织工作考核。
四、聘用补贴
根据有关规定,补贴为1000元/月。
联系人:陈建平(学工部) 孙华(研工部)
联系电话:85280084 85280189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兼职辅导员名额分配表
2.华南农业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登记表
3.报名联系方式
4.华南农业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