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17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教师函〔2017〕6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2017年9月10日,在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之际,将迎来我国第33个教师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17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2017〕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围绕主题组织开展庆祝活动。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迎接党的十九大,做好学生引路人”。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北京市八一学校时提出殷切希望“广大教师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的重要精神实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先进事迹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紧扣今年教师节主题,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形式多样、影响广泛的宣传庆祝活动。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各类媒体,通过报告会、系列报道、主题演讲、荣誉表彰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立德树人、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
二、深入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今年9月,我省教育系统继续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各地各校要围绕师德建设主题,积极开展具有时代特征、针对性较强的师德教育活动。要及时组织收看教育部会同中央电视台制作的“寻找最美教师”等专题节目,引导广大教师见贤思齐,进一步提高师德修养,自觉遵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纪律约束,加大对违规违禁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抵制学术不端、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违反师德的不良行为。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主题为“做好学生引路人”的师德征文活动,各地各校要积极发动和组织广大教师踊跃参加,不断提高教师参与师德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积极为一线教师谋实事办好事。各地各校要通过各种方式看望慰问教师,重点走访慰问农村边远学校教师、家庭困难教师、受灾教师、离退休老教师以及因公殉职教职工家属等,充分体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心和关怀。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切实提高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乡村教师同享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要深入了解教师的实际情况,真心实意为教师排忧解难,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确保制定出台的各项惠师政策落到实处,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
四、努力营造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庆祝活动方案,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教师节重大活动安排,加强统筹协调,争取有关部门大力支持。要广泛宣传教师节的重大意义及活动安排,特别要广泛宣传党和政府为解决教师实际问题而出台的政策举措,让广大教师感受到新变化、新气象。要广泛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庆祝活动,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教育、教师,增进联系、增强共鸣。要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尊师重教活动,扩大活动的参与度和覆盖面。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务实、简朴开展教师节各项活动,弘扬文明和谐、勤俭节约新风尚。
各地各校教师节庆祝活动组织实施情况请及时书面报告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联系电话:020-37627294。
附件: 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17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tif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