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17.08.2017  21:26

粤教师函〔2017〕7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高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教师师德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粤教工委〔2015〕5号)、《广东省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粤教师〔2017〕7号)和《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年)》(粤教师〔2017〕8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在今年9月份继续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做好学生引路人”的主题开展师德建设系列活动,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力行师德规范,切实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勇于实践、乐于奉献,自觉投身于办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实践中去,努力争当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做好学生引路人,以饱满的热情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把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师是立教之本”,“教师重要,就在于教师的工作是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工作”。他希望,“广大教师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他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满腔热情关心教师,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让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思想内涵丰富,立意深远,既是对广大教师的深切关爱和殷切希望,也为新形势下加强教育和教师工作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各地各校要把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师德教育月活动的主要内容,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研讨,学深悟透蕴含其中的精神实质,身体力行,努力提升自身本领,用自己的学识、阅历、经验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增强学生的价值判断能力、价值选择能力、价值塑造能力,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二)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学习教育活动。在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中,各地各校要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始终把思想教育工作摆在首位,认真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中坚持正确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自觉抵制各类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三)广泛开展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弘扬社会正能量。各地各校在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中,要强化正面示范教育,大力弘扬先进典型、广泛宣传身边的好人好事,注重培育、树立、宣传、推广教师身边的先进师德典型,通过组织报告会、讨论会、演讲会等活动,深入地开展向模范教师、师德楷模、教学名师等优秀教师的学习活动,弘扬当代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职业情操。要鼓励和号召全体教职员工向黄大年、李保国等教书育人的先进榜样学习,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2017〕7号)要求,组织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积极参与创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活动。在全省教育系统形成学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教师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心聚力,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弘扬时代新风,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

(四)深化师德建设体制机制研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校要着眼于解决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学习教育与制度建设相并重,组织开展师德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工作的监督评估体系,完善师德建设的规章制度。要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加大对学术不端、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违禁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惩处违反师德的不良行为。要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方面,综合运用师德考核结果。要引导广大教职员工自觉加强师德规范的学习,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防微杜渐,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

(五)组织开展师德征文及微视频征集活动。为深入推动我省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开展,省教育厅将委托广东教育杂志社组织开展“立德树人,做好学生引路人”的师德征文及微视频征集活动。各地各校要以此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本地本校同类活动,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动员广大教师踊跃参加,并按照活动方案(详见附件)要求,公平公正做好优秀作品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内容。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师德建设摆在重要的工作位置,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相互配合作的良好工作格局。要结合实际情况,把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结合起来,研究制定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确保教育月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地各校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新方法、新举措,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页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媒介载体,深入开展教师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和影响力。要不断创新师德教育机制,把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的重要内容,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组织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是加强全省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常抓不懈、常抓常新,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在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转化为理论研究新成果或制度创新,并加以宣传和推广应用,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情况,包括典型案例、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计划等,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我厅(师资管理处)。联系电话:020—37627294(传真)、37627035。

 

附件:“立德树人,做好学生引路人”师德征文及微视频征集活动方案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8月14日         

 

     

      附件:

立德树人,做好学生引路人”师德征文

及微视频征集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努力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队伍,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征文及微视频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立德树人,做好学生引路人”。

二、对象范围

广东省内的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三、活动内容

围绕“立德树人,做好学生引路人”主题,从立德当表率,树人为根本,立教作贡献,争做“四有”好教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和研讨,展现我省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

四、选送数量

各地级以上市每市选送100篇征文(其中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中职组各25篇),顺德区选送20篇征文(其中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中职组各5篇)。各地选送的征文应包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的征文;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征文按所在学段分组报送。各高等学校每校选送10篇征文。各省属中小学、中职学校每校选送5篇征文。

各地级以上市每市、各高等学校每校选送1个原创微视频,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充实具体,生动感人,给人以启迪并与主题契合。

五、遴选优秀作品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分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学校、高校(本科)和高校(高职高专)6个组,对各地各校推选的征文进行初评、复评、终评。每组最终分别评选出优秀征文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并从各地市、高等学校或省直属学校中评出征文组织奖若干名。同时,遴选部分优秀征文在《广东教育》《师道》《高教探索》等杂志上刊登。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推选的微视频进行初评、复评、终评。最终评选出优秀视频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获奖作品将由省教育厅汇编制作成影视频集。一是免费发放全省各中小学、幼儿园,提供给各级各类学校应用于师德教育活动使用;二是推荐在“广东教育”“南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南方教育网”网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网站及微信平台等媒体播出,用于公益宣传教育活动。

六、作品要求

(一)征文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也可以是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以2000—4000字为宜。征文应紧密联系我省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严禁抄袭。各地市及各学校选送到省教育厅的征文要进行检测,确保文章的原创性。

(二)微视频应具原创性、创新性,能反映本市或本校的教师精神风貌。限1280*720及1920*1080两种分辨率,格式可以使用WMA、AVI、MPEG、MKV等,原则上片长不超过5分钟,高清格式。视频片尾注明制作者单位、姓名、职务等。作品以DVD光盘报送,另附《授权确认书》。

(三)各地各校务必于2017年10月30日前将推选的征文纸质版及微视频DVD报送至广东教育杂志社《广东教育》(综合)编辑部(地址:广州市小北路155号,邮编:510045),同时登录南方教育网( www.gdjy.cn )“立德树人,做好学生引路人”师德征文活动专栏提交电子版(word 2003及以上版本)。

征文纸质要求A4纸打印,一式2份,征文首页注明文章主题、作者、组别、单位全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编。

内文字体的要求:论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它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

各地各校推选提交的征文应按组别(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中职学校组、高校(本科)组和高校(高职高专)组)进行分类。

七、组织保证

为确保此次征文与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广泛发动和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参加,组织好本地本校优秀作品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各地各校应根据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对征集的征文及微视频进行评选,对优秀作者给予通报表扬。省教育厅将视情况对各地各校征文及微视频征集、评选工作在全省进行通报。

广东教育杂志社联系人:罗峰,魏文琦,联系电话: 020—83566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