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暑假安排的通知
关于 2021 年暑假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校历的安排并经学校同意,现将2021年暑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时间。2020级本科生放假时间从7月10日起至8月26日止,7月3日至7月9日为第二阶段军训时间;其他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放假时间从7月5日起至8月26日止,其中研究生可由导师根据需要在放假时间内安排学习和科研任务。8月27、28日为本科生、研究生非新生注册时间,8月30日上课。学生离校、返校、注册、课程教学等具体安排分别按相关规定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通知执行。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从事一线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教师放假时间从7月8日起至8月25日止;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参加军训的教职工、B岗人员)放假时间从7月10日起至8月25日止;工勤人员放假时间比管理人员减少一周,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轮流放假;校属企业人员的假期按企业假日的有关规定执行;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假期按《劳动法》的规定执行,由用工单位自行安排。全体教职工8月26日正常上班。
三、各单位在暑假期间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松劲心态,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暑假前,要按照学校有关部署,做好师生休假、开展各项活动和疫情防控、旅途安全防护等教育工作。暑假期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校园封闭式管理、重点区域通风清洁消毒、食品安全管理、季节性传染病防控等工作。所有学生须在网办大厅填报《学生假期去向审核》;留校学生原则上不离校,因故确需外出的须先履行报批手续。教职工离穗前须报批;如确需离开本省,再次进校须履行审批手续。各单位要建立师生暑假动向台账,及时分别报学工部(研工部)和人力资源处汇总。全体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避免聚集性活动,加强安全防护。
四、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校园平安和谐稳定,认真做好办公大楼、教学大楼、实验室、住宅区、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尤其应注意防火和防盗。安排好假期留校师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影响校园稳定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好师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把各类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五、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好值班及应急值守工作,暑假期间,校领导实行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党政办、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保卫部、人力资源处、资产处、总务部、国际教育学院、校医院及各学院必须每天安排领导在岗带班及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其他单位安排人员每天在岗值班。各单位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确保应急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值班人员每日在岗带班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并确保24小时手机联络畅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值班情况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应根据学校规定,加强管理,及时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六、各单位必须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尤其是各项教学科研服务工作正常有效运行。党政办、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保卫部、人力资源处、资产处、总务部、国际教育学院、校医院、发展规划处、财务处、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岭南现代农业省实验室建设办公室、国际交流处、采购招标中心、图书馆、基地管理处、测试中心、信息网络中心等职能部门和服务单位要确保假期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不缺项目、不断档,确保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正常有效运行。如根据实际需要对一些管理服务事项及时间进行调整的,应在放假前集中梳理、统筹安排,并提前向师生员工公布。假期期间,从事一线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教师要结合实际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及科研等工作。
七、教职工寒暑假值班是本职工作的内容,原则上不准发放加班费。如确需加班且要发放加班费的,应在放假前提出计划并经相关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在包干经费开支的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在各单位发展基金开支的经各单位领导同意)。
八、各单位要严格按本通知的要求和精神安排假期值班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效运行。请各单位于2021年7月6日前将本单位值班安排通过OA校内收文流程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党政办公室呈校领导审批,届时党政办将统一汇总后在OA系统通告栏公布(联系人:杨永忠,电话:85280011)。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暑假放假期间校领导及各单位值班安排表(模板).doc
华南农业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