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毒保姆一审被判死刑 毒死雇主涉另9宗类似案件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广州保姆何天带为了能快点拿到工钱毒杀七旬雇主一案,昨日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46岁的何天带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何天带当庭表示不上诉。检方在此前开庭时指出,何天带在当保姆期间,还涉嫌制造另外9宗故意杀人案件,其中7宗案件中雇主死亡,但由于死者家属没发现、尸体已火化,导致缺乏关键证据,“但并不代表被告人没有犯案嫌疑”。
预谋:一上岗就提老人去世
何天带1970年出生,是广东省乐昌市坪石镇人,小学文化程度,住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曾因盗窃罪被判刑。
2014年12月13日12时许,何天带来到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一家家政公司找工作。当时,家政公司工作人员问她喜欢做什么工作时,她说:“多数是照顾老人家。”
同日,家住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的梁某某因家婆何艳珠行动不便,来到上述这家家政公司,准备雇请一名保姆照顾家婆。“当时见何天带比较老实,就和她协商好:工资为2600元,包吃住。何天带来了之后的第二天和第三天同家人讲过,就算她在我家只干几天,如果老人去世,我们也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我们都同意了”。
谁料,何天带来到何艳珠家里的第四天,就出了事儿。
何艳珠的大儿子黄某明说,2014年12月16日8时30分许,家人打来电话说母亲何艳珠在家中去世了。“我回去后打120,医生过来后确认母亲已经死亡。”
“我们在整理母亲遗物时,发现她平时戴的一对金耳环及两张农业银行的存折不见了,另外她左边颈部有一道长约7厘米、宽约1厘米的淤痕。母亲对这对耳环很重视,我们曾说给她换大的,她都不肯;农业银行的存折我们去查了,都被锁住了密码。”黄某明作证时说。
当发现耳环和存折都不见了时,黄某明的弟弟黄某坚询问护工何天带。当时,何天带说自己没有偷,并一直催着要领工钱离开。黄某坚觉得不妥,便让妹妹查看何天带的行李,在其行李中发现一个针孔物体,觉得非常可疑于是报警。
公安机关对何天带进行讯问时,何天带从其身上文胸内取出绳子一条、金色耳环一对、存折碎片等物品,从其外套内口袋取出了注射器针头。
作案:喂毒汤打毒针勒脖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2014年12月13日,被告人何天带受雇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北流中心村某巷照顾被害人何艳珠。期间,何天带和对方约定好工资待遇,并提出如没有干满一个月也要按一个月的工钱计算。12月16日凌晨5时许,何天带为了能快点拿到工钱,用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农药“敌敌畏”等勾兑在肉汤里,用两支不同型号的针筒吸满肉汤后,将剩下的肉汤诱骗何艳珠喝下。
随后,何天带趁何艳珠昏睡之际,将针筒内的肉汤分别注射到何艳珠的臀部和腹部。在发现何艳珠还有呼吸时,何天带又用自带的尼龙绳勒住何艳珠的脖子,致其死亡。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何艳珠符合被他人勒颈致机械性窒息合并口服、腹腔及臀部注射“敌敌畏”致中毒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天带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何天带犯罪动机卑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其归案后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减轻其罪责,辩护人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
宣判后,被告人何天带当庭表示认罪、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