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去库存新政 取消“7090”政策
广东省出台楼市去库存政策,将全省城市氛分为四个种类,实行“一类一策”去库存政策。此外,广东省还将对商品住房项目停止实施“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占全部套型70%以上”的要求。
2月29日晚间,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为房地产去库存计划。
《通知》称,到2018年底,广东省商品房库存规模要比2015年底的1.6亿平方米减少约12.5%,即在全部消化2016-2018年供应溢出约630万平方米商品房的基础上,广东省将力争再化解2000万平方米的库存商品房。
广东省政府将所有城市划分为四类,划定了不同的去库存目标,其中一类城市为库存规模大、需求旺盛的城市,包括佛山、惠州、中山、清远等四个城市,现状库存总面积达6292万平方米,其中佛山的库存量最多为2066万平方米。
二类城市为库存规模较大、需求较旺盛的城市,包括江门、肇庆、东莞、韶关、汕头、茂名、湛江等七个城市;三类城市为库存规模小、需求平稳的城市,包括河源、梅州、阳江、云浮、潮州、揭阳、汕尾等七个城市;四类城市为住房限购的广州、深圳市以及库存规模小、需求旺盛的珠海市。
《通知》显示,一类城市中每个城市去库存目标为100万平方米以上,二类城市递减到25万-55万平方米,三类城市为10万平方米左右,而四类城市中广州尤为特殊,广州目前拥有2248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总体去库存任务为180万平方米,深圳、珠海两个城市则不设去库存目标。
按照计划,广东省将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进一步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对商品住房项目停止实施“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占全部套型70%以上”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相关政策;有条件的城市可放开香港、澳门居民购房限制;广州市应及时调整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的行政区域范围。
此前南京、杭州、天津以及四川省早已修正或取消该政策,上海则在之前不久重新强调该政策。
广东省政府还希望推动存量房转为出租房,从而达到去库存的目标,此种方式有望整体化解100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库存。《通知》透露,广东省国资委和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后续将继续推出具体工作方案,鼓励收购或长期租赁成批中小套型库存商品房,出租给有需求的人群。
与上述政策配套的措施有,广东省政府将通过银行贷款、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资本金注入、保障房资产注入等措施,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收购或租赁库存商品房用以出租,同时鼓励地产中介企业、物业服务等企业,发展成为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形成“薄利多租”的住房商业模式。
深圳Warm+公寓创始人刘智此前告诉界面新闻,出租公寓运营者和风险机构投资者均相信,国家将对长租公寓行业开放低息贷款政策,在房价暴涨的一线城市,买不起房有可能将演变成租不起房,“出租公寓在很大程度上,是解决民生问题。”
除了鼓励存量房转为出租房,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之外,《通知》还确定了加大棚户区改造、加速城镇化、强调市场化配置、金融支持、区域融合、开发模式转型等十项重点任务与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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