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面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省级抽查

13.09.2018  17:33

为全面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自然保护地大检查的工作部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林业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以及海洋与渔业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决定在2018年7-12月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地大检查。

根据《方案》,此次大检查的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重点检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国家地质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自然遗产、矿山公园等。检查内容包括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处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绿盾2017”、“绿盾2018”核查、近年来被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的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情况;开发房地产,探矿采矿,采石挖沙,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和水电开发等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的土地活动;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设立、确界立标情况,以及自然保护地底数和现状数据等。

目前,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已基本完成本辖区内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自查工作。省林业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广州专员办、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海洋与渔业厅、水利厅以及农业厅联合组成7个工作组,于9月10日-20日以地级以上市全覆盖的方式开展省级抽查,其中3个工作组现已分赴深圳、珠海、佛山等有关地级以上市开展工作。通过大检查,摸清各类自然保护地、自然遗产的现状本底、管理薄弱环节、交叉重叠情况等,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各级管理部门和政府责任,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并坚决遏制自然保护地内可能出现的各类生态破坏问题。(厅保护区办)


孟帆率队到云浮市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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