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升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为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201407号〕
17.05.2014 18:38
本文来源: 气象局
广东省气象局
签发人: 许永锞
关于我省升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为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4〕第7号
各有关单位:
受暖湿气流和低压槽共同影响,5月8日到9日早晨珠三角及粤西市县出现了暴雨局部大暴雨。预计,9日白天到11日,我省大部分市县仍将出现持续性暴雨到大暴雨降水过程,并伴有雷电、短时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4年5月9日8时30分升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为暴雨Ⅲ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各自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2014年5月9日8时30分
本文来源: 气象局
17.05.2014 18:38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