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通报2019年10月及11月全市污染防治追责问责情况
为推动属地镇街、属事部门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以来,我市持续加大对环境污染防治有关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12月4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通报了2019年10月及11月追责问责情况。
石排镇、常平镇、万江街道及黄江镇部分村级河长和河湖管护责任人履职不力,导致河涌“垃圾围河”和“四乱”等问题,严重影响水面环境质量。对石排镇3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和作书面检讨;对常平镇1个相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3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书面提醒,并调离岗位1人;对万江街道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对黄江镇4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和通报批评。
黄江镇新陂头河北支相关责任人监管不力,存在偷倒废液情况,造成莞深交界断面水质异常,总磷严重超标。对环境污染防治相关责任人员4人进行约谈。
虎门镇电镀基地B区企业涉嫌偷排生产性废水,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对环境污染防治相关责任人员提醒谈话2人,书面诫勉6人,党内警告3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
塘厦镇嘉德工业园存在“散乱污”企业偷排废水情况,造成不良影响。对3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石马河流域上游四镇(樟木头、清溪、塘厦、凤岗)部分社区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推动雨污分流、内河涌整治及“清四乱”等工作滞后,对28名污染防治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其中樟木头4人,清溪6人,塘厦10人,凤岗8人。塘厦镇部分社区河道清理保洁不到位,对8名村级河长进行约谈。
各镇街(园区)和相关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抓好环保突出问题整改。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环保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抓实工作作风,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媒体记者 李金健
全媒体编辑 钟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