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登记在册吸毒人员逾9600人 35周岁以下占八成
“6·26 ”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毒品危害的情况再次引起大众的关注,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近日,记者从梅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了解到,截至今年5月底,梅州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有9678人,35周岁以下的约占85%,不满18周岁的约占1.5%。2016年,对比2015年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增长15.18%,呈现人数增长、所涉群体越来越趋向年轻化等特点。
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在为学生们讲解毒品知识及危害
记者从医院、公安、法院等部门了解到,吸食毒品易产生幻觉并出现精神压抑、乏力、嗜睡、失控等依赖症状,不仅直接危害吸毒者的生理和心理健康,而且给家庭造成巨大创伤,也给社会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已成为当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案例一 毒友相约吞食打火机
近年来,因吸食毒品产生幻觉等精神病症状而自残自杀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有些被公安机关查获的吸毒人员为了逃避处罚和强制戒毒,甚至不顾生命安危,当场吞食异物。今年4月初,市人民医院接收了两名相约吞食打火机的吸毒患者。据市人民医院消化内科凌医生介绍,当时大埔民警送过来两名吸毒人员,其中一名只吞了打火机的金属头,因为个头小金属头已经自行下降至小肠了,另一名则吞了整个打火机,因为个头大潴留在胃内,因此医生做了胃镜手术帮忙取出了异物。 “打火机内含有易燃气体,有存在爆炸的危险。打火机的金属头也可造成胃肠黏膜损伤或者引起穿孔,在胃酸腐蚀作用下还可能将金属溶解吸收,如果留在胃内非常危险。”凌医生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引以为戒,以免酿造悲剧。
案例二 毒驾险酿大事故
吸毒后引发伤害他人、交通事故等情况也时有发生。去年11月22日晚,刘某越、张某泫在汕尾市陆丰一起吸食冰毒,次日早上5时两人一起驾车回兴宁。行至高速公路兴宁东出口附近时两人发生口角,刘某越突然发疯似地和张某泫抢方向盘,抢抓不到便拿起车上的伸缩棍击打他头部致流血。张某泫立即刹车并下车逃跑,但刘某越却因吸毒后产生幻觉导致无法控制自己行为一直穷追猛打,根本无法劝说。警方及时赶到制止了这场“闹剧”,刘某越和张某泫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治安拘留20日和10日的处罚。
案例三 孕妇约闺蜜吸毒“坑娃”
因为毒瘾,还有人不顾孩子的健康安全而相约吸毒“坑娃”。去年5月,已怀孕4个月的肖某与闺密陈某相约一起吸食毒品冰毒。然而,陈某的孩子则刚刚出生3个月。肖某是90后“瘾君子”,2015 年就曾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处罚,陈某也曾因吸毒先后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罚,去年1月还因贩毒被法院判处缓刑。民警循线出击,还抓获陈某的丈夫陈某兴,经过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肖某、陈某兴3人作出行政处罚。
提醒:抵制诱惑远离毒品
吸毒会让人的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出现妄想、幻觉,导致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力,出现精神失常、行为失控的情况,在毒品驱动之下,极易肇事闯祸。产妇在哺乳期间吸毒,毒品会进入乳汁,导致小孩对毒品产生依赖或成瘾,严重的会导致孩子发育缺陷、生长迟缓甚至死亡;女性在怀孕期间吸毒,将毒瘾遗传给刚出生的婴儿,甚至有可能会生下畸形婴儿,给家庭、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然而,依然有人禁不住诱惑,以身试毒。“只要吸毒、制毒、贩毒,就一定会受到国家法律严厉的制裁。”民警提醒,吸毒人员往往以“不会上瘾”、“治病”、 “提神”、 “减肥”等为诱饵拉人“入伙”,广大市民尤其是青少年群体一定要坚决克服好奇、尝鲜、逆反等心理,增强识毒防毒能力,与各类毒品坚决划清界限,提防掉入吸毒陷阱。
编辑: 马吉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