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短期内无住宅用地续约问题 正等待中央制定政策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表示居住用地会稳妥考虑产权人长期产权
记者吴璇 实习生王旖荻 近日,“温州部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高价续费”新闻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广东是否存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情况?将如何处理?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昨日做客《广东民声热线》时透露,广东短期内将不会遇到这个问题,具体如何处理还要等中央的政策规定。“居住用地将会很稳妥地考虑产权人的长期产权问题,这个大家不用特别担忧。”
正在等待中央制定政策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俊祥表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广东绝大部分住宅目前的实际使用时间都是20至30年,距离70年最高年限起码还有三四十年时间。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涂高坤则表示,土地如何续期,是中央政府一个权限,“所以我们现在正在等待中央制定政策,我们只是执行中央政策,应该讲广东目前这个情况还不用特别担忧,除了深圳可能提前会到期外,其它地方还没有这个问题”。
目前中央层面的顶层设计未有定论,《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可自动续期,但到底是“有偿”还是“无偿”并无定论。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除了居住用地的使用权年限为70年外,其他性质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均为40年或50年,其中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权年限为40年。作为市场化较早的省份,广东是否很快就会面临40年的商业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问题?对此,涂高坤表示,商业用地在签合同时一般都写明了到期后将是无偿交回给政府,然后政府将会重新招标进入市场,所以商业用地相对来说比较好处理。“目前整体情况还要等中央的政策规定。居住用地将会很稳妥地考虑产权人的长期产权问题,这个大家不用特别担忧。”
粤待盘活5万多亩闲置地
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化解房地产库存作为今年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之一。《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中提出,要强化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市场联动,合理控制商品房供应规模,根据商品房库存规模及去库存任务完成情况,适度调节相应类型土地供应规模,必要时暂停新增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俊波昨日表示,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因素很多,土地供应只是其中一个方面。广东将结合去库存工作,对土地供应有一些调节:对于一、二线原来房地产比较热的城市,用地保障、用地供应还要增加或者是显著增加;对于库存比较多的城市,用地供应将持平或者是适当减少甚至大幅度减少或者是不供地。
前段时间,一线城市以及部分二线城市的房地产量价齐升。如果对这些城市减少土地供应,是否会成为房价上涨的推手?对此,杨俊波表示,分类调控是土地供应调控的一个原则,既要去库存,也要防止过热。广东尤其是珠三角这些年批的地还有部分没有供,对这些地要加快征地拆迁及相关工作,让其具备供应条件。对于土地利用率不高的存量土地,则将进行二次开发,通过改造的政策把它释放出来,这样,供应土地的量将会更可观。“去年我们集中力量解决了三万亩土地闲置的问题,目前房地产市场闲置还有5万多亩土地,这个是我们的工作对象,我们要把它组织出来,盘活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