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30.01.2019  19:00

粤教督〔2018〕65号

 

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由汕尾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审核,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以此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完善教育发展规划,提升教育资源供给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夯实教育人才保障,提高教育治理能力,促进教育内涵发展,为提升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的教育现代化水平,增强教育发展后劲,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