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宗拒执罪自诉案宣判 老赖不还车 车主起诉让他坐牢

06.09.2018  14:11

大洋网讯 老赖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公安不立案就没辙?记者昨日从天河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宣判了广州市首宗拒执罪自诉案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6个月。庭后,许某表示上诉。

车被私下转租,占有人拒不返还

2015年,朱某找到高某租车。谁料,朱某在未得到高某的同意下,通过假冒高某签名的方式,将车私自租给了许某。高某在知道自己车子被转租给他人后,找到朱某和许某要车,却遭到二人的拒绝。

为要回车辆,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2月,广州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朱某、许某应返还车辆和相应行驶证;朱某应支付租金6100元;朱某、许某应向高某支付车辆使用费,自2015年7月4日起至朱某、许某实际返还车辆之日止,每月付6000元。

老赖不但不还车,还反咬车主一口

虽然高某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但朱某、许某并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高某的车依然在许某处。去年3月13日,高某向天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查朱某和许某各自的存款、车辆和房产,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也联系不上对方,法院将朱某、许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后,最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去年11月15日,高某向天河法院提起对许某的刑事自诉。高某表示,“在法院终结执行以后,我先后向派出所提出控告,但没有被接受。我希望通过提起刑事自诉的方式,请法院追究许某的刑事责任。

许某则称,“我在去年7月份之前就联系过高某,让他到饶平取车,但他要我付使用费,我说我没钱,高某就不愿意取车。我确实没有钱,是没能力履行,并不是拒不履行。手机软件短信提醒过我已被法院列入黑名单,查征信的时候,也被显示没有履行生效判决。我老家信号不好,可能忙音了。

对此,高某无法接受,他说:“在民事案件二审开庭时,许某说可以还车,但在庭后以及强制执行时,我多次打电话都打不通。我老婆在案件执行时曾发短信给许某,他在短信里找借口搪塞,不肯还车,扬言‘法院想强制执行就执行,反正我目前名下没有任何财产’。”现在高某请求法院追究刑事责任了,许某才电话联系说还车,但还只是发了车辆停放的地址,让他去饶平拿车,不是真的想还车。

车主提起刑事自诉胜诉,老赖获刑6个月

法院认为,许某早已得知涉案民事判决生效及强制执行的情况,其控制涉案车辆具备履行能力,但拒不执行。许某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继续占有使用涉案车辆及该车辆对应的行驶证长达10个多月之久,拒不返还。今年1月11日,许某返还车辆及行驶证,但至今未支付相应的车辆使用费。

许某告知高某车辆停放地点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履行返还义务。法律规定,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本案纠纷判决、强制执行地、涉案车辆登记地以及高某居住地均在广东广州,其未经协商,只单方告知车辆停放地点,不能认定为履行返还义务行为。

考虑到许某在刑事案件审理期间返还涉案车辆及对应的行驶证,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部分义务,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信时记者何小敏 通讯员阚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