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穗迎来营改增发票领用高峰期
据介绍,广州共有26万户纳税人纳入此次“营改增”试点范围,涉及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发票种类繁多,需求量大。
广州市国税局介绍,4月20日以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领用发票逐渐增多,广州国税系统各办税服务厅均取消了双休日,采取延长办公时间、增加办税窗口、开设绿色通道、开通全市营改增专线特服号960166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的需求。为合理疏导办税高峰,减少纳税人等候的时间,广州国税部门已实现各办税服务厅办税等候实况数据透明化,纳税人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广州国税微信实时获取现场排队等候情况,避开排队高峰期。
广州市国税局还介绍,为应对领用发票高峰,广州国税系统新增126个服务窗口,增加工作人员420人,各办税服务厅均已开通“营改增”绿色通道和服务专区,方便“营改增”涉税事项快速、集中办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各办税服务厅人流量较大,但秩序较好。
纳税人需注意关键时间点
提醒
“营改增”进入最后倒计时,国地税已完成征管档案资料的移交和税务登记,涉及纳税人1000多万户。目前,税务总局正在对所有的准备工作再梳理,确保纳税人5月1日顺利开票、6月1日顺利申报。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营改增纳税人需要注意几个关键时间点:
——4月30日前,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安排办理登记、认定和发票领用等事项;
——5月1日起,可以依法依规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5月16日前,需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
——6月27日前,需要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申报缴纳增值税;
——如果是实行按季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5月16日前,需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7月15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5月、6月的增值税;
——如果是出售已取得的不动产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5月1日起,仍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缴纳增值税。(据新华社)
编辑:刘甫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