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网贷平台5个月吸金上亿元

28.08.2014  09:17
福田检察院9个月承办“P2P网贷”非法集资案9件 建议加强对P2P网贷平台监管  P2P网贷平台作为一种新型的理财模式缺乏监管,少数不法分子开始利用网贷平台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肆意侵吞他人财产。

原标题: 非法网贷平台5个月吸金上亿元

  福田检察院9个月承办“P2P网贷”非法集资案9件 建议加强对P2P网贷平台监管

  P2P网贷平台作为一种新型的理财模式缺乏监管,少数不法分子开始利用网贷平台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肆意侵吞他人财产。记者昨日从福田检察院获悉,从去年11月开始承办第一宗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案至今年7月,该院共承办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案9件,已占到全部非法集资案件的80%以上。

   以虚假标的吸金上亿元

  去年3月,钟某某、龙某某等人在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成立网某某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搭建了“某某天下”网贷平台,在网站上发布虚假的借款标的,期限为1~3个月不等,年利息20%左右。

  投资人在该网站注册会员后可以获得一个会员账号,会员对账号进行充值,然后选择投资项目,投资所返还的本金和利息也都体现为会员账号的余额。需要会员在网站上点击提现后,网站财务人员再将相应金额的钱款通过网上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转入会员的银行账户。

  去年8月,该公司的网贷平台无法提现,公司负责人逃匿。

  据统计,该网贷平台以此方式非法集资上亿元。已报案的受害者有350余人,除西藏外,全国各省区市均有受害者,受害者主要集中在广东、福建、江苏、浙江等地。

  受害人中不乏职业投资者,人均损失金额以百万元计。

  目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几名骨干人员以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经营者赚够了网站便宣告倒闭

  利用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的公司在运作形式上与一般的P2P网贷平台十分相似,其区别在于正常经营的P2P网贷平台只是一个中介,借款需求由用户提出,还本付息也由借款的用户承担。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脱离了中介的性质,由网站的经营者自行吸收资金,用于项目投资或非法占有,由网站负责还本付息,这符合法律对非法集资的界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

  非法集资的网贷平台是利用新会员的投资支付给老会员,待没有足够的新投资来支撑所承诺的高额收益,或者经营者已获取到非常高的收益欲携款潜逃时,网站便宣告倒闭,致使投资者血本无归。

   网贷非法集资特点:

   投资成本少,犯罪利润高

  特点1

  前期收益快,客户群增长快。非法集资的P2P网贷平台为了招揽人气吸引更多的资金,除了固定的借款标的,还推出了“秒标”、“天标”等多个投资项目。“秒标”即虚构一笔借款,由投资者竞标并打款,网站在满标后,会马上连本带息向投资者还款,制造快速赚钱的假象。

  特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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