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免征39项涉企收费省级收入
自2014年5月1日起,我省将对全省范围内所有企业免征32项中央设立和7项省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其中,今年涉及的总免征额为15.44亿元,明年预计将免征23.16亿元。至此,中央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除法律规定不能免征或在操作中难于落实的4项外,其余收费的省级收入全部免征;省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则全部免征。1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具体情况。
鼓励有条件市同步免征堤围费
根据《关于免征中央、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入省级收入的方案》,省政府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对全省范围内所有企业免征32项中央设立和7项省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
据了解,此前我省正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中央设立的185项及省设立的35项。中央设立项目中涉企收费共66项,其中36项省级有收入。省设立35项中涉企收费共11项,其中7项省级有收入。因此,此前省级有收入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有中央设立36项,省级设立7项。由于诉讼费、排污收费、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水资源费等4项收费属于法律规定不能免征或在实际操作中难于落实,最终并未纳入本次免征范围,因此本次免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共39项。
省财政厅副厅长林楚欣介绍,2013年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数约为400亿元,占全省2013年公共财政收入约6%;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数约为40亿元,占省级2013年公共财政收入约2.5%。而实行免征新政后,经测算,2014年5月—12月、2015年全年免征省级收入的免征额将达到15.44亿元和23.1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最受关注的堤围防护费,本次除省级收入部分予以免征,我省也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市地方收入与省级收入同步免征,“但不搞一刀切,具体由各市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林楚欣表示,对没有同步免征地方收入的市,堤围防护费按现行征收标准下调20%,对不能按营业额计征的个体工商户及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免征,同时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实行“封顶”征收政策。
减轻企业负担稳定经济增长
据了解,2012年以来,国家和我省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先后出台20多次减免收费政策。本次免征部分中央和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是我省深化行政管理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构建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也是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优化我省发展环境、稳定经济增长的实际举措。
广东财经大学副校长于海峰表示,本次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部分,体现了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而不是依靠收费来管理的重大转变。华南理工大学政府绩效评价中心主任郑方辉则分析,本次免征的数额与广东的财力相比,虽然看起来并不多,但无疑为市场释放出强烈信号,对全省各市县乃至其他省份,也将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实际上,新政的出台仅是近期我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运用财政手段支持稳定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之一。近期,省政府出台了稳定经济增长的一揽子财政政策措施,涉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外贸形势、促进消费需求、支持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落实税费优惠等诸多方面。
省发改委副主任吴维保还介绍,本次免征中央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是我省轻费减负新的开始,“收费改革的最终目标是零收费,也就是不收费”。目前初步决定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福田区和创业领域实行行政管理零收费的试点探索。
他表示,为此我省计划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即对每一项收费是否需要保留,收费标准是否需要调整,收费时限是否需要重新设定,收费范围是否需要修正,收费方式是否完善,收费主体是否需要变更等,每年进行一次评估。“今年省一级选择了公安部门的驾驶许可考试费和质监部门电梯检验检测费作为重点评估项目,各个地市和各个部门也将选择一批项目进行评估。并在今年评估经验的基础上,从明年开始逐步推开”。
四问新政
一问
今年5月1日前已征收入库的费用怎么办?
省财政厅正在与省发改委研究2014年5月1日前已征收入库的列入免征省级收入范围涉企收费收入的处理办法。将会尽快退给企业,但具体通过什么途径将会另行通知,请企业留意。
二问
免征优惠如与其他优惠重叠怎么办?
免征政策公布后,省直有关部门将督促本系统内相关执收单位认真落实本通知的规定,加强对全省范围内所有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的登记备案管理,确保所有企业享受收费免征政策。此次出台的收费优惠政策与国家和省已出台的各有关收费优惠政策一并执行,如收费优惠项目重叠,可按合并后最优惠政策执行。
三问
免征是否会影响原执收单位正常运转?
省财政厅按不超过2012年—2013年保障经费实际支出平均水平以及坚持厉行节约、控制行政成本的原则逐项研究核减后,相应安排2014年5—12月、2015年全年需省级财政保障资金,2015年以后年度省级财政保障情况在编报年度预算时另行研究。
下一步,有关部门和单位将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压减机构编制、降低行政成本,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安排工作经费,切实减轻省级财政负担。其中按实事求是原则确需由省财政安排支出保障的,属于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属于以收费为主要来源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各执收单位不能因免征收费而影响正常履行职责和正常工作。
四问
如何防止市县不落实甚至中间截留收入?
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将尽快向社会公布这39项收费项目新的收费标准和具体操作办法,包括按项目的收费收入各级分成比例,让企业明明白白交费,让社会清清楚楚监督,防止出现“省免市县不落实”、中间截留收入的现象。
全省价格系统也将进行对这次免征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全天将24小时接受社会投诉,对不按新的标准执行收费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典型的违规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免征政策在全国有示范作用
■专家解读
“免征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不仅为企业减轻了负担,对其长远发展有好处,而且也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具体体现。”广东财经大学副校长于海峰得知此政策后如是对记者说。华南理工大学政府绩效评价中心主任郑方辉则认为,行政事业性收费背后涉及各部门利益,所以免征政策实际是对利益的调整,它涉及基层企业,受惠面广,代表政府正在与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这一政策在全国有先行先试的示范带头作用。”于海峰表示,理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过程也是理顺分配关系的过程,这对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有积极意义。同时,郑方辉向记者表示,广东是财政大省,免征政策的出台是近几年我省着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
专家对政策的具体落实也颇为关注,郑方辉认为,政策出台后的落实更为重要。于海峰也表示:“希望政策得到积极落实,让企业和事业单位能够真正共享改革红利。”
“有雪中送炭的感觉”
■企业反馈
免征政策发布后,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省内多家企业负责人,他们对该项政策的出台表示非常欢迎。汉狮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邓扬礼表示,这项政策的出台,说明政府看到了企业的难处,无论减免的费用是大是小,“它确实起到了减负的作用,这是政府对企业的关爱,让我们有雪中送炭的感觉”。
对于节省下来的资金如何使用,企业负责人早已有所打算。在南方日报本月15日刊登的报道《省下钱最想投入研发和增资扩产》中,不少企业提出将把节约下来的资金用于扩大生产与改善员工福利。
“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可以减少工厂生产的费用,还可以有更多的经费投入到生产研发和提高员工福利方面,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东莞震兴家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美满得知政策出台后希望,下一步市、县一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也能得到减免。
惠州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见成效
■先行案例
根据新政,我省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市地方收入与省级收入同步免征堤围防护费。实际上,部分地市已经先行而动。如在今年1月1日起我省对堤围防护费按现行征收标准下调20%的基础上,惠州市就出台“自选动作”进一步为企业减负。“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尽最大努力为企业减轻负担。”惠州市委书记陈奕威如是说。
惠州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南方日报记者,在国家和省的优惠基础上,惠州市将个体工商户由每年每户减免30元减至每年每户20元计征;外贸企业由按年营业额的千分之零点七计征改为实际营业总额在30亿元以下部分按千分之零点四五,超过30亿元的部分按千分之零点一计征。此外,还对于企业缴纳堤围防护费实行“封顶”,最高不超过120万元。“惠州把省里政策框架下能用尽的优惠政策都用尽了。”
“堤围防护费的优惠,对于我们三星这样的生产型企业,是一个非常利好的良性扶持政策。”惠州三星电子财务部税务经理何倚林给南方日报记者算了一笔账:2013年惠州三星电子应上缴1254万元堤围防护费。但按照惠州今年的堤围防护费120万元封顶的优惠政策,以去年的营业额计,三星今年将可以少交1134万元。何倚林表示,少交了1134万元的堤围防护费,意味着生产成本更低,那么在总部订单量的获得上自然比三星在国内甚至全球的厂更有优势。
“很多公司获得了实惠,拿我们科锐来说,堤围防护费减去了60%,加上其他一些税费,全年大约减免了300多万元的费用。”惠州科锐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人天说。
《关于促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惠28条”)是惠州2012年出台的“真金白银”惠企措施,并连续两年根据发展形势进行修订,今年1月惠州又出台修订版的新“惠28条”,当中还包括对亏损企业减半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缓交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相关税收,免征收企业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等多项企业行政收费减免政策,为实体经济稳步发展和转型升级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促进了惠州经济健康发展。
如此大力度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部门的账该如何算?惠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此多的优惠减免政策对惠州财政确实造成一定压力,但惠州会“算大账”。
据介绍,2012年实行“28条”以来,全市亏损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平均每年共减少4500万元;堤围防护费调整后,全市外贸企业平均每年减少5000万元,市中心区内企业平均每年减少5000万元;检验检疫减少了1亿元的收费金额。所有减免政策加起来,全市财政收入总共减少约2.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减少约1.6亿元,这个减免对财政收入增长影响并不大。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惠州市财政收入过去两年每年以24%左右的速度增长。
因此,对惠州的财政部门来说,减免涉企行政性收费是从长远考虑。“放水养鱼”在惠州已经形成了共识。“拿堤围防护费来说,市政府只是少了1亿元的财政收入,但是却释放了这么多企业的成本压力,还能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很多东西不单单体现在数字上。”前述负责人说。
名词解释
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它在我省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它作为公共意志的体现,是政府管理社会的一种手段,通过对某些限制类的行为(如排污行为)收取一定费用,达到减少甚至杜绝这些限制类行为的目的。二是按照成本补偿的原则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收费起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率的作用。三是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的一种手段,在经济增长放缓时通过取消、免征、缓征或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以提振社会及企业信心,促进经济增长;在经济过热时恢复收费政策,以实现经济软着陆。另外,运用该调控手段对某些行业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还可以实现扶持或限制某些行业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