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发放高温津贴 每人每天6.9元

30.05.2014  10:12

   高温福利

  下月起发放高温津贴

  今年标准仍是每人每月150元,折合每人每天6.9元

   东莞时间网讯 六一到了,又将迎来一年一度高温季节。市人力资源局提醒:用人单位别忘了在6月份至10月份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跟前两年一样,还是每人每月150元。如果需要按天数折算的,则每人每天6.9元。

  昨日,市人力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透露,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方案自2012年3月起开始实施。标准定为每人每月150元,发放时间在每年的6月至10月。如需按天数折算的,则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6月即将到了,提醒各用人单位别忘了这件事。需要注意的是,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根据有关规定,在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是,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抵高温津贴。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减轻工作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若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将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争议处理程序解决。(记者 蔡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