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莞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召开,对全市深化机构改革进行动员部署
12月27日,中国共产党东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举行 记者 郑琳东 摄
中共东莞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召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要论述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决策部署
坚决完成好我市深化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梁维东代表市委常委会作讲话
12月27日,中国共产党东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对全市深化机构改革进行动员部署、推动落实。
市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市委书记梁维东代表市委常委会作讲话,并就《东莞市机构改革方案》作说明。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东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决议》。
梁维东在讲话中指出,省委已同意我市机构改革方案,全市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这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我市深化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梁维东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一要深刻领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更加自觉地扛起这一历史责任,履行好应有的责任担当。二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深化机构改革的目标方向,全面落实深化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并通过机构改革牵引推进各领域改革,推动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要深刻领会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重要部署,牢牢把握推进改革的原则要求,并切实落实到推进改革的全过程,确保我市机构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梁维东强调,要找准机构改革的着力点突破口,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符合东莞发展需要的机构职能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要完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党委对重大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加强党的组织机构职能设置,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二要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厘清权责边界,整合相关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和便捷化,使政府职能更好地适应新的发展要求。三要因地制宜设置符合东莞发展需求的机构,在做实中央和省“规定动作”基础上,充分考虑现阶段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需要,做好因地制宜设置机构的“自选动作”。四要增强执行力建设的制度动力,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优化部门的职能分工和权责划分,构建执行高效的体制机制,全面提高执行效率和干部工作积极性。五要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优化市对镇街的领导方式,发挥镇街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综合利用镇街编制资源,推动治理重心向镇街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镇街,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梁维东强调,要坚持统筹兼顾,增强机构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一要深化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能,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优化群团组织机构设置。二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做好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同步划转调整工作,进一步理顺政事、事企关系,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三要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大力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科学配置镇街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执法辅助力量建设。四要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加强党对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领导,维护“三定”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梁维东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深化机构改革任务高标准高质量按时按质完成。一要加强统一领导,强化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好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的作用,确保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二要抓紧组织落实,抓紧完成各涉改部门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着手转隶组建、挂牌和办公场所的调整工作,确保各项业务无缝衔接、平稳运行。三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机构改革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四要加强宣传引导,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政策精神宣传到位、解读到位,最大限度凝聚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共识,做到干部队伍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为改革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梁维东强调,要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用改革创新的思维进一步优化治理体系,切实以更优的机构设置,推动治理能力再上一个新台阶,不断开创新时代东莞工作新局面。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抓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坚决完成改革任务,为东莞争当全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排头兵提供有力体制机制保障。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市委委员62名,市委候补委员6名。
不是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班子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现职副厅级干部,市纪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秘书长,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不是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各镇(街道)党委书记、镇长(办事处主任);不是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各园区、市直副处以上单位、中央和省驻莞有关单位党员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中国共产党东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决议
中国共产党东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对全市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梁维东同志就《东莞市机构改革方案》向全会作了说明,就机构改革工作作了专题讲话。
全会认为,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是我市必须完成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省委已同意《东莞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改革后,共设置市级党政机构49个,其中,市委机构16个、市政府机构33个。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齐心协力落实好我市深化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全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推进机构改革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深化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通过机构改革牵引推进各领域改革,推动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刻领会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重要要求,切实把这些要求具体落实到推进改革的全过程,确保我市机构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全会提出,要找准机构改革的着力点突破口,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符合东莞发展需要的机构职能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完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加强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推动党的领导全覆盖,优化党的组织机构,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确保“两个维护”更加落实到位。着力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合理界定政府职能,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和便捷化。在做实中央和省“规定动作”基础上,着力做好机构设置的“自选动作”,充分利用中央和省赋予地方的机构设置自主权,因地制宜设置符合东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党政机构。着力增强执行力建设的制度动力。以加强执行力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优化部门的职能分工和权责划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全面提升执行效率和干部工作积极性。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优化市对镇街的领导方式,发挥镇街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强化镇街编制资源综合利用,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全会提出,要坚持统筹兼顾,增强机构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深化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各类机构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序协调。
全会提出,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合理确定机构编制结构和规模。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加强党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维护“三定”规定严肃性和权威性,全面落实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不得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不得擅自提高机构规格,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得突破编制总量。
全会强调,这次机构改革是一次全方位、大力度、深层次的改革,是一次机构职能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改革。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把握和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压实工作责任,抓紧组织落实,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机构改革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保证改革期间各项工作连续稳定,确保如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优化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坚定不移把改革开放不断推向深入。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抓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坚决完成改革任务,为东莞争当全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排头兵提供有力体制机制保障。
(全媒体记者 张安定 郑琳东 通讯员 伟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