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一物管卷走10万燃气费 小区业主报警追讨

21.04.2016  11:04

东莞时间网讯 位于长安镇莲峰北路的莲花广场住宅小区,其物业公司发公告称,因业委会明确通知不再与他们续签合同,于4月初提前撤场。然而,他们撤场时,并未正常交接,带走了小区的重要资料,还卷走业主们预缴的10多万元煤气款。

目前,长安镇房管所等相关部门已介入处理,同时业委会已向派出所报案。

物管撤离卷走10万燃气费

莲花广场始建于1997年,于2016年1月5日成立业主委员会。1月20日,物业公司主动通知业委会“将于4月20日终止物业服务”。

一位业委会代表表示,虽然此前很多业主对物业公司存在的诸多问题表示不满,但小区成立业委会只是为了督促物业公司共同进步。

“我们从来没有提出过要更换物管,但物业公司主动提出撤场,这对小区来说太突然了。”小区业委会主任莫先生说。

“4月1日物业公司把东西都搬上车,准备撤走,结果被小区保安拦住,要求支付被拖欠的工资。”莲花广场小区业主代表称,当晚物业公司与保安、清洁工等结算工资后,即把东西都搬走了。不但没有跟新物管正式交接,小区的图纸等各种重要资料也被带走了,而小区3月份的水电费还没交割。

“业主此前预先存缴的煤气费也都被卷走了,很多人都预存了几百上千元,据我们挨家挨户统计,整个小区预缴的煤气费多达10万多元。”莲花广场业委会主任莫先生表示,原物管撤走没两天,小区的管道煤气就用光了。

业主报警追讨燃气费

“充了30立方米的煤气,还没用完,物管就走了,煤气公司通知这几天就会停煤气,现在打电话给旧物管的秦经理,他说已经辞工,我们束手无策。”业主代表李女士对记者说。

昨日记者致电秦经理,其表示4月份已经离职。拨打该物业公司网上公布的座机,一直未能拨通。

对此,记者走访长安镇房管所了解事件进展,镇房管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长安镇房管所目前已介入处理此事。

小区业委会主任莫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业委会已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已受理此事,将根据下一步调查情况决定是否立案侦查。

律师建议该小区业主到法院起诉旧物管,追讨其预收的燃气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