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

22.06.2021  18:32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资助中日两国科研人员在科学研究基础上开展的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

一、 项目类型

  包括合作交流、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双边研讨会)、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双边研讨会)三类项目。

二、项目执行期

  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年9个月,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双边研讨会项目执行期为1周,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三、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合作交流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3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申请双边研讨会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1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

  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四、限项申请规定

  1.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2.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3.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JSPS(中日)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并于6月28日前与我们联系,以备做好审查和推荐工作。

      联系人:唐家林

      联系电话:85280070


链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