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蒙古国科技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22.06.2021  18:32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蒙古国科技基金会(MFST)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1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科学研究与合作。

一、 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经双方协商,2021年NSFC与MFST将在畜牧学相关领域开展联合资助,申请代码1请选择 C17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 2022 1 1 日至 2024 12 31

三、资助规模及强度

  2021年计划资助合作研究项目6项左右。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MFST向蒙古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四、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蒙古合作者应符合MFST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MFST提交申请,蒙方申请指南详见http://stf.mn/;

  3.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五、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注:该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并于6月28日前与我们联系,以备做好审查和推荐工作。

      联系人:唐家林

      联系电话:85280070


链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蒙古国科技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