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女子疑男友出轨 放火烧屋获刑一年十个月
东莞一女子疑男友出轨 放火烧屋获刑一年十个月
来源:羊城晚报-金羊网
羊城晚报讯 记者文聪、通讯员钟紫薇报道:因不甘心遭男友背叛,东莞市凤岗镇的一名女子竟然酒后放火烧屋。据市第三人民法院7日透露,尽管被告张某秀在庭审过程中一再辩称自己当时放火是想自杀,可她的行为事实上已经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并构成了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在张某秀看来,自己才是受害者——由于男友林某的背叛,和另外一个女人处在一起,她才会做出“疯狂”之举。经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秀与林某住在凤岗镇雁田村某小区,去年12月23日零时许,双方因感情问题发生矛盾,张某秀喝酒后回到住处给林某打电话,但对方并未接听,于是她就打着厨房煤气灶,将一件睡衣点着火后丢进主人房,导致该房屋被焚烧。事发后,张某秀主动报警并在小区等候处理。
庭审时,张某秀虽然当庭认罪,但她辩称她当时是想自杀,所以才把衣服点燃扔进房里。她的辩护律师说,林某对本案的发生有一定过错,并且张某秀的家属已经给予了两万元的赔偿,也得到了林某的谅解。“张某秀的行为应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请求法庭从轻或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对于律师的这一辩护,法院并不认可。法官审理认为,张某秀在住宅楼内放火的行为已危及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及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其行为已符合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本案因感情纠纷引发,虽然张某秀表示自己是想要自杀,且不管其所述是否真实,但案发现场是住宅楼,楼上楼下皆有住户,她也不应采用放火这种危及公共安全的方式解决。
“本院此前也审理过类似案件,曾有一对夫妻争吵后,丈夫酒后点燃了自家的房屋,想要和妻子同归于尽,最后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法官告诫称,同样的一时之气,带来的不仅是财产的损失,还会上升到刑事犯罪,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作者:文聪 钟紫薇 责任编辑:杜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