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荐东莞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1.08.2021  08:18

8月17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公示,拟推荐东莞市等9个市县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截至2020年,生态环境部分四批命名了26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其中广东占10个。

党的十八大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

2013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下发通知,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以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基本途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工作,2015年东莞获批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十三五”期间,东莞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重要抓手,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为重要机遇,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整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以绿色转型发展作为首要任务,集全市之力开展产业转型升级和污染防治工作,以生态环境保护促发展、推动产业绿色化和绿色产业化,全市产业转型发展取得重要进展,资源能源消耗强度不断降低,全市环境质量出现根本性变化。

2020年,东莞市空气质量创历史最好水平,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第20位,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91.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提升比例在全省排第一;地表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保持稳定达标,7个国省考断面水质总体得到有效改善。2020 年东莞市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全国第三,建成区22条黑臭水体已基本消除黑臭,已达到长制久清效果。

文字:周桂清

编辑:王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