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贷款仍“认贷又认房”

16.10.2014  09:40

   东莞时间网讯 央行房贷新政出炉后,购房者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是否也会发生变化?对此,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依然“认房又认贷”。

  仍正常发放第二套房贷款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公积金贷款仍是“认贷又认房”,也就是说,在二套房的认定上,无论之前是否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只要是购买家庭的第二套住房,就要按照“二套房”来认定,首付比例不低于五成,贷款利率则上浮10%。

  此外,对广州公积金或停贷二套房的消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东莞公积金仍正常发放第二套房贷款,但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东莞已取消4项收费项目

  同时,住建部、财政部、央行等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庆星表示,这些项目东莞早就取消了。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东莞购买一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不需要保险、公证以及新房评估。而市民购买二手房时,如果通过担保机构办理商转公业务,就会涉及到收费项目。业内人士也表示,这里主要是针对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项目,对目前的担保公司并不产生影响,市民可以自由选择。

  据悉,申请公积金贷款,主要考虑的是个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多少,个人账户余额决定了贷款的数额。目前为止,个人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仅是余额的八倍,而即将发布新的贷款计算方式也与余额挂钩,因此并不需要做新房评估。李庆星透露,这一收费项目东莞从来没有设立过。

  “截至目前,东莞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约412亿元,贷款总额达187亿元,共发放贷款5.82万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东莞公积金的资金相对充裕。“对于新的贷款政策,目前尚未收到上级部门的通知,届时再视情况作相关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