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养老机构有序恢复探视服务,家属要注意这些……

13.03.2021  16:23

日前,广东省民政厅已正式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养老机构恢复探视服务,可接收新入院老年人及新入职员工,春节离院的老年人及员工可返院。

2021年春节前,东莞市民政局会同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着力指导各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机构工作人员每14天开展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提前了解老人和工作人员春节返乡意向,拟定返院时间,书面告知返乡返院等有关注意事项。春节期间,全市养老机构继续按照高于社会面的标准,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人员探访、慰问和志愿活动等,同时分区分层组织在院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开展小规模的文娱活动,开展个性化的亲情服务,增加节日气氛。目前,全市养老机构春节期间实现了“零感染、零病例”的目标,切实保障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记者向民政部门了解到,东莞各大养老机构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已陆续恢复服务。

相关要求——

1、家属探视

通知》明确全省养老机构恢复探视服务,家属经提前预约、实名登记、亮码测温正常后,在限定的时间、人数、路线、区域(不进入生活区)内,可入院探视老人,探视全程佩戴口罩,遵守防控要求。

2、入、返院老年人和员工

入院、返院的老年人和入职、返岗员工需提供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及行程码,并在机构内隔离场所进行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生活区。

3、服务场所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照料中心、长者食堂等服务场所有序恢复运行。开展上门入户服务需经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同意,入户服务前要严格进行消毒,做好防护措施。

堂食服务要合理安排就餐空间,鼓励采取预订送餐、预约就餐、离柜点餐、叫号取餐、错时堂食等多种形式服务,避免出现人员聚集。

文字:查雨霏

摄影:i东莞资料图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