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市公立医院价改方案出炉 降低299项检查费用

22.04.2016  02:24

东莞时间网讯   (全媒体记者 高志全)4月21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提出要坚持政府主导,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建立新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有序解决突出的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疗服务水平提升。

按不超过25%的加价率销售中药饮片

一方面继续实施自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破除以药养医。

另一方面,响应国家新的医改精神,为鼓励中医发展,恢复中药饮片加成政策,允许公立医院以实际购进价(指扣除各种折扣后的价格)为基础,按不超过25%的加价率销售中药饮片。

降低299项检查费用 降幅最高达33.3%

根据国家提出的“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本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考虑各项目单项服务成本的基础上,东莞市试行按维持公立医院合理业务收入的目标价格定价机制,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具体内容包括:提高体现医护人员劳动价值的手术治疗、综合医疗、中医和民族医3类224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增幅从2.9%到200%;同时降低大型检查、检验设备检验、检查2类299项,降幅从2.5%到33.3%。

不再单设取暖费、空调降温费

一是优化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结合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中发现的普遍存在的问题,将取暖费、空调降温费、挂号费分别并入床位费和诊查费中,不再单设取暖费、空调降温费和挂号费,减少医患矛盾。

二是放开已经形成竞争、社会化服务的精液优化处理、B超下采卵术等18个辅助生殖技术和精神 心理 卫生 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公立医院结合技术难度和医疗服务成本等自主制定价格。

在保证城市公立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逐步盘活医疗服务市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医院自定

一是规范特需医疗项目的管理,明确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由东莞市卫生局立项,并明确特需病房床位比例不得超过总开放床位数的10%。二是改革价格管理模式,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医院自主制定,不再执行备案制管理。

取消300元以上耗材加成

一是取消300元以上耗材加成。对《东莞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除外内容”和“说明”中已明确规定可另外收费的一次性消耗材料,单件实际购进价在300元(含)以上的,按实际购进价销售。实际购进价是指扣除各种折扣后的价格。

二是取消患者自主选择医用耗材加成,患者自主选择的医用耗材,按实际购进价销售。

■盘点本轮改革三大特色

东莞本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除按国家、省的要求调整部分项目价格外,与其他医改城市对比,有如下特色:

1、针对性强

本轮调价没有实行普提普降的方式,而是针对现行价格执行过程中出现价格严重偏离价值、常用但非长期病患者常用项目进行调整,在体现医护人员劳动价值的基础上,减少对特定人群影响。

2、敢于创新

一是优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在全省率先将取暖费和空调降温费并入床位费、将挂号费并入诊查费。

二是试点取消300元以上耗材加成和取消患者自主选择医用耗材加成,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医院合理使用耗材,降低患者不合理费用的支出。

三是放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盘活市场,满足不同人群需要。

3、不设上限

在调整价格时,一方面参照国家和省的指导意见通盘考虑,另一方面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对于普遍反映价格不能反映实际价值的项目,敢于突破条条框框,加大调整幅度。如“小抢救”的医疗服务项目,经成本测算,合理成本为每次128.32元,本轮价格由每次20元调整为每次60元,调幅为200%,明显高于平均调幅。

■算算账

本轮改革为患者减轻了多少负担?

本轮价格改革,以2014年对40家公立医院收入总体测算,调升项目共增加患者负担2.4亿元,调降项目共减轻患者负担2.5亿元,总体减轻负担约1000万元。

为测算价格调整对患者负担的影响,按照分级别、分特色、分区域原则,在东莞市人民医院等9家医院,针对48个常见病种,抽取了843个出院病人病历和899个门诊病人处方进行测算。测算结果显示,价格改革对患者负担的影响有升有降,其中住院病人费用略有增加,每床日费用增加9.1元,增幅为0.66%;门诊病人费用有所下降,每门诊人次费用下降5.9元,降幅为2.46%。由于住院病人基本上参加了社会医疗 保险 ,扣除社保报销后,对病人的实际影响非常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