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关于返莞人员配合防疫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办公室关于返莞人员配合防疫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告
(第16号)
各位返莞朋友:
当前东莞正处于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时刻,下面所列是您必须知晓的事项,请务必认真阅读:
一、您必须履行的防疫义务
1、如果您是常住东莞的人员,请您到莞之时,务必登陆“莞e申报”,按照要求如实申报防疫信息,并在有需要的时候配合出示通行码。
如果您常住东莞以外,准备在东莞短暂停留,请您在来莞之时登陆粤省事,按照要求如实申报防疫信息,并在有需要的时候配合出示粤康码。
2、在莞期间您必须做好自我防护,勤洗手、不串门、不集聚、少外出,外出一定要戴口罩,执行复工复产防疫要求。
3、如果政府和药店工作人员为您测量体温、询问防疫相关信息时,您须配合并如实回答。
4、如果防疫部门认为您需要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请您听从防疫部门的要求。
5、如果防疫部门要求您居家观察,到达住所后您必须向所在社区或当地镇街(园区)疾控机构进行电话申报,医学观察期间每日早、晚各测量体温一次并向当地网格管理员报告当天健康状况。隔离期间您不得私自外出,若有特殊情况,请向网格管理员寻求帮助。
6、如果您不属于需要医学观察的人员,当有发烧、乏力、咳嗽等症状时,您必须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尽快到最近的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查诊疗。
二、您能获得的政府服务保障
1、如果您需前往集中医学观察点,一时来不及处置的自驾车辆、行李或其他物品,政府将会帮您妥善安置。
2、如果您需要居家医学观察,政府将统筹安排小区、社区或相关部门为您提供代购送菜、上门收垃圾等必须的生活服务。
3、如果您需要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可通过各类政务办事平台办理紧急事务。若某些事务无法在线办理,您可以联系当地社区或拔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
4、按照要求进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由政府免费提供。集中医学观察期间的食宿全部由政府承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无论有无参加医保,都无需个人支付新冠肺炎救治医疗费用。
5、若您是新冠肺炎确诊者、疑似病患或无症状感染者,或因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而不能按时返岗,您的工作岗位将会保留,工资或医疗期病假待遇将会依法得到保障。
三、若不配合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故意隐匿、瞒报本人或亲属疫区出行史、涉疫行程以及与疫区人员接触史等信息的;在居家隔离期间,不遵守规定私自外出的;在药店购买治疗发烧、咳嗽等药物,却不按要求如实报告,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我市曾经发生一起心存侥幸、隐匿不报,造成自家3人确诊、5人集中隔离、小区整栋居家隔离14天,当事人最后被立案调查的案例,可谓害人害己。
依法配合防疫工作是公民应履行的义务,我们相信您一定会是一个合格的公民、尽责的家人、有德的邻居。一定会对自己、家庭和社会尽责。
谢谢您的配合,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