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20.04.2016  17:02

“最忙基层法院”7年审案近30万宗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表彰大会在市政府召开。“全国模范法院”是我市两级法院有史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本次,我省共有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和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这两个基层法院获此殊荣。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稼立,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等出席了表彰大会。

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聂式恢首先宣读了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的表彰决定。据介绍,今年1月23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荣获了“全国模范法院”殊荣,这是在全国优秀法院基础上评选的法院系统最高荣誉,每四年评选一次。

林少春表示,全省政法干警要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学习,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 经济 发展的职责使命。

林少春强调,全省政法机关要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以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行好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职责使命。要注重民生权益保障,健全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严格司法有更多获得感。要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建设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会上,龚稼立要求,全省法院要牢记职责使命,以学习模范法院为契机,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主动把审判工作融入决胜全面小康的伟大事业,不断提升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能力,努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

学习先进,扎实推进法治东莞建设

徐建华指出,市第一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称号,是对市第一人民法院工作的充分肯定,是全市法院系统的骄傲,更是法治东莞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法治东莞建设必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徐建华寄语市第一人民法院,要珍惜荣誉、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责任担当,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更大的进步。他希望全市法院系统和政法战线以第一人民法院为标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法治东莞建设各项工作,为我市强化“两个支撑”、推动“三个走在前列”、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徐建华强调,市委市政府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和关心政法工作,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帮助政法机关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为政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提供坚实保障。

特写

7年审理近30万宗案件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是我市最大的基层法院,目前有干警566人,其中法官178人。2009年建院以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共审理了292694宗案件。这意味着,该院连续七年每年完成超4万件审判执行任务。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陈斯介绍说,2015年,受理各类案件更是创历史新高,达到53424件,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9.55%,结案45441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3.99%,法官人均结案数286.31件,比上年增长26.24%。

陈斯说,286.31件的法官人均办案数,约为全省法官平均办案数的3倍,约为全国法院平均水平的6倍。无论是年收案总数还是人员结构规模,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在全国基层法院中均颇具典型,多次获得国家和广东省的各项光荣称号。

“案多人少”,光靠加班加点办案肯定不行。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从制度入手进行解决,陈斯提出了“二八定律”理念,即80%为简单案件,20%为较疑难复杂案件,将主要人力放在解决大部分的简单案件上,而少部分人员则解决疑难复杂案件,也就是要实行繁简分流,简单案件快办,复杂案件慎办。

此外,该院积极落实司法改革工作部署,做好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创新“1+N+N”等审判单元组建模式,探索建立改革保障配套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