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少春: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维护稳定服务发展

20.04.2016  00:47


 

林少春强调

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 全力维护稳定服务发展

我省举行“全国模范法院”表彰大会

 

 

本报讯(通讯员 罗海)4月18日、19日,我省在广州和东莞分别举行“全国模范法院”表彰大会。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全省政法干警向获得“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的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和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学习,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使命。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和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是近年来我省法院系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授予上述两院“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广州花都法院和东莞第一法院紧紧围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全国法院前列。

林少春指出,我省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战略机遇期、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叠加交织的阶段性特征非常明显,风险和挑战显著增多。面对新形势新变化,全省政法机关要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以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行好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职责使命。

林少春要求,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切实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提升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与水平。要注重民生权益保障,健全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完善司法救助等机制,为群众诉讼创造更加便利、便捷的条件,让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严格司法有更多获得感。

林少春强调,全省政法机关要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廉洁执法教育管理体系,引领激励干警坚定法治信仰、坚守法治原则,全面加强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建设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广东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龚稼立要求,全省法院要牢记职责使命,以学习模范法院为契机,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主动把审判工作融入决胜全面小康的伟大事业,不断提升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能力,努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

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如桂,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分别出席表彰活动并讲话,省委政法委、省法院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广州和东莞有关领导同志,广州、东莞政法机关负责同志、干警代表600余人参加了表彰活动。

 

 

(责任编辑:潘红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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