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情侣相约殉情自杀 他走了她受审

12.06.2014  11:19

  ■被告人廖某昨日受审,被控故意杀人罪 本报记者 郑连龙摄

  ■法庭上,廖某哭泣不止,称“我需要负一定的责任

   东莞时间网讯 情侣闹分手,女子要求男子兑现照顾其一辈子的承诺,男子便让女子将其杀死。后两人相约自杀,男子中刀伤身亡,女子手腕受伤,女子报警并打120求救。事发后,女子被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昨日上午,市第三人民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人廖某哭泣不止,称当时以为男友只是说说而已,没料到会造成如此严重后果。法官将择日宣判该案。

  【案情回放】

  情侣相约自杀男死女伤

  检察机关起诉称,被告人廖某与被害人黄某系情侣关系,并育有一女。2013年8月10日下午4时许,廖某与黄某在黄江镇板湖村出租屋内,因感情问题发生争执。当晚11时许,廖某要求黄某兑现照顾其一辈子的承诺,黄某便要求廖某将其杀死,后两人一起到便利店购买了一把水果刀。次日零时20分左右,黄某与廖某一起携带水果刀到板湖村某工地草坪处,然后两人共同实施自杀行为。1时许,廖某打电话报警,并打120急救电话,黄江医院医务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黄某已死亡、廖某左手手腕受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黄某系被锐器刺伤左胸部致左肺上、下叶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告人廖某所受损伤为轻伤。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廖某无视国法,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指控】

  女子称以为男友开玩笑

  面对指控,廖某不认罪,并称黄某不是她杀的。

  当公诉人问其男友黄某是怎么死的,廖某显得尤为紧张,一直犹疑并含糊其辞,称当时黄某左手抓着她的手,右手拿刀,在她的左手腕上割了两下,后来她就开始头晕、抽搐且意识模糊,醒来看到黄某在吐血,胸口有伤,她便打120求救。

  “我以为他是在开玩笑,他以前也有过类似举动,可到第二天又没事了。当时他一直逼我杀了他,但我自始至终都没想过要杀他。当我听到他说愿意为我付出一切甚至生命时,我很感动。我没想到会这样子,我只是一心想跟他复合。”廖某哭泣着说。

  公诉人称,根据廖某的供述,事发当天,其跟黄某发生争吵后,曾给另一男子打电话称没地方住,那名男子便让司机过去接她。在廖某与黄某去买刀和相约自杀的过程中,廖某曾和司机多次通话且短信联系,但廖某并未向该司机求助以制止自杀行为。

  对此,廖某称,以黄某的性格,她怕黄某会把她杀了,因此她不敢向他人求助,她以为两人还有复合的机会,所以一直在劝他。

   【被告人忏悔】

  我需要负一定的责任

  在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出示了廖某向120、110的报警电话录音,录音里廖某称:“我割破血管了,在黄江一个别墅区,我死定了,走不动,两个人,他被我插了一刀,插了心脏,他把我割脉了,我把他杀了。就这样死了,我不想活了,我不想离开他。

  根据司机袁某的证言,同样证实了廖某事后曾打电话给其让其报警,称她杀死人了,且跟其讲述是男的抓住她的手,用刀剁她的手,然后用双手拉着她的手捅他自己。

  对于以上证据,廖某否认其真实性,称她当时非常恐惧,因为受伤意识模糊,不可能说这么多的话。

  “他的死虽然不是我造成的,但已经发生了,我需要负一定的责任。但是,我又担心我的小孩,他还那么小,还有我的父母。”在最后陈述时,廖某哭泣不止,“我不懂法律,认为生命是自己的,他性格多变且极端,结果不是我能力范围内所能控制的,我对我的小孩和家人感到非常抱歉,希望法庭能够对我轻判,早日出去照顾他们。

  ●焦点关注

  女子是否系故意杀人成焦点

  法庭上,公诉人认为,廖某在与黄某相约自杀的过程中,陪同黄某一起去买刀、选择自杀的地点、商量自杀的方式,并言语激励,对黄某的自杀决定起帮助作用,并使黄某的自杀行为付诸实施,无论黄某的伤是否系廖某造成,廖某都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但鉴于廖某事后实施了救助行为,且黄某在相约自杀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廖某的犯罪情节较轻,建议法庭对廖某量刑三到十年。

  廖某的辩护人认为,廖某并没有杀人的故意,也没有实施杀人行为,受害人死亡的结果,完全是自己的自杀行为导致的。二人所伤的后果,均是由受害人一人实施完成的,被告人完全是处于被动状态,且先受伤,受伤严重,根本无力实施其他行为,因此并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廖某并不存在帮助行为,其愿意陪受害人去死,虽从精神上对受害人死亡起到了支持作用,但并不存在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因素,追求死亡是受害人的强烈愿望,被告人事后还拨打求助电话,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