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政法委原副书记高少鹏受贿被判处7年半

21.06.2014  17:06

  东莞政法委原副书记高少鹏退休之后被查落马。检方指控他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废品回收商人徐润包获得承包经营权等事项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徐润包财物共计421万余元。高少鹏仅对其中的100多万元予以承认,称其他款项属私人往来或借款还款。广州中院昨日一审只认定了其中175万元属于受贿款,并根据高少鹏存在自首等情节对其作出有期徒刑7年半的判罚。徐润包则因构成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

  退休之后落马

  高少鹏是在2008年6月份退休的。多年之后的2012年8月,高少鹏突然被司法机关调查。

  此前公诉机关认为,高少鹏在任期间,为废品回收商徐润包获得东莞清溪等镇的承包经营权,不惜动用扫黑等方式为其扫除障碍。其后又向辖区镇的负责人推荐徐润包并成功获得相关片区的废品承包经营权。

  除此之外,徐润包有一个地点在银行工作时因牵涉经济犯罪被公安机关调查。高少鹏给相关公安机关负责人打招呼要求“办案把握分寸”后,徐润包的弟弟最终被释放并免予刑事处罚。

  2007年,高少鹏还为徐润包的另一个在警察系统的弟弟提拔过程中打招呼,徐润包的弟弟后顺利获得提拔。

  自称“知恩图报

  徐润包在庭审中称,自己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检方称其在2005年至2012年间,先是支付了27万元给高少鹏筹钱购买一辆皇冠小轿车,高少鹏退休时又支付119万为其购买了一辆雷克萨斯越野车。就连高少鹏家的几辆私家车保险费,也全部是由徐润包支付,合计20多万。2010年高少鹏的儿子在东莞厚街一家五星级酒店结婚摆酒,徐润包刷卡29万多元为其埋单。

  检方还指控在2007年至2012年间,徐润包按月给高少鹏进贡了共计225万元,每月2万至5万元不等。

  但广州中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高少鹏方面出具了银行转账清单等证据称,徐润包此前曾向高少鹏借款400多万,并辩解指控金额中的最大笔225万元及相关款项属于还本付息,法庭最终只认定了高少鹏受贿175万余元。且认定高少鹏构成自首情节。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高少鹏受贿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7年半,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退缴的赃款175万余元上缴国库。高少鹏当庭表示量刑偏重,但不想上诉。高少鹏由于年迈多病,一度被取保候审。昨日出现在法庭时也需要亲人搀扶才能行走。

  高少鹏案中的行贿人徐润包,也于昨日在广州中院被以行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