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路线图 虎门长安将实行大部制

20.05.2015  11:48

近日,东莞市政府网站公布了《东莞市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和主要任务安排表。备受关注的虎门、长安撤镇设市设区试点任务中明确提出,拟将市直部门派驻机构并入新型市或区政府机关实行“大部制”,综合设置的政府工作部门总数应少于目前机构个数总和,并低于县级政府机关24个部门的限额数。

政府机构设置要少于24个

方案》提出,改革目标是,通过法定程序,创新机构设置,明晰事权财权,赋予“城市型”的行政区划、行政职权和管理体制,破解特大镇不具备严格意义上法律主体资格的瓶颈和制约,探索建立“大部门体制、县级权限、城市职能”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实现与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设市设区模式。

虎门长安设置为新型市或区后,其行政级别升格为县处级,赋予县一级行政管理权。但虎门长安将不按规格配四套班子,不设街道办,减少领导职数,继续实行扁平化管理模式。

在政府机构设置上坚持精简机构,不增加编制。目前,市直部门分别派驻虎门长安的相关机构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城市管理等。这些机构将按照大部门体制要求,并入新型市或区政府机关,与原中心镇机关内设的12个机构重新整合,综合设置为新型市或区若干个正科级规格的政府工作部门。《方案》明确要求,改革后的机构数量,应少于目前市直派出机构个数与镇政府内设机构个数总和,同时也比一般县级政府设置24个工作部门的限额相应减少。

与此同时,新型市或区各工作部门的人员编制在原来市直派出机构的编制和镇机关编制合并后再统筹分配使用,原则上不再新增人员编制。

下月底前上报评估方案

东莞将通过法定授权或行政委托方式,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为重点,梳理新型市或区权责清单,进一步简政放权,直接赋予虎门、长安县级管理权限。同时,进一步理顺市与新型市或区的权责关系,优化行政职能设置,增强城市综合治理效能,充分激发基层经济发展活力。参照县级权限,在实行市级统筹的基础上,适当调整试点市税收分成比例和财权,增强财政自主权。

东莞还将配套推进其他改革,赋予试点新型市或区更多推动经济发展、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创新社会治理的自主权,提高解决外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能力和城镇化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任务安排,虎门长安撤镇设市设区有关问题的评估方案将在下个月底前报市委市政府,在此期间还将初步形成申报阶段工作方案,年底前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四季度前,东莞还将探索研究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初步完成实施控制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创新管理模式设置方案的草拟工作。待国家批复市民政局的撤镇设市设区具体方案后,东莞将按程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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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试点任务时间表

●东莞将探索建立“绿卡”制度

东莞将健全与居住年限相挂钩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机制。《方案》提出,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列明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对符合居住年限、就业年限和社保参保年限等条件,分档次逐步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公共服务。同时,拓展以居住证为基础的公共服务应用,完善配套设施和配套机制,实现居住证在社会服务领域“一卡多用”。

东莞将探索建立“绿卡”制度,使符合条件的外来常住人口既保留原有农村户籍的权益,又能享受与本地城镇居民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务、社会福利、政治待遇。6月将按程序送审与居住年限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批次清单,并确定开展试点的镇街备选名单。

【 各方反应 】  
  • 第一季度长安GDP增速位居东莞各镇街第一
  • 莞应主动承接自贸区辐射带动 松山湖虎门长安是关键
  • 虎门港“超级中国干线” 预计7月前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