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的生育保险制度下月实施 定点医院报销生育费用

25.11.2015  11:15

●12月1日起实施新的生育 保险 制度新增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等费用报销

●符合规定的费用由生育保险 基金 支付100%不设起付线及封顶线

东莞新的生育保险制度下月实施。(记者 葛宇飞 摄)

二孩政策放开了,东莞准备生娃的父母们也将在下月迎来新的生育保险政策,不但可以享受现场报销,还有津贴领,怀孕、生育等多个环节的生育保险待遇都将发生变化。

昨日,东莞市社保局召开 新闻 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东莞从12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新的生育保险制度,生育保险费将单独征缴,由用人单位或者财政缴纳。生育保险待遇增加了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等费用,并按实际医疗费用报销。此外,休产假期间,妈妈们还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不用担心宝宝的奶粉钱啦!

东莞新的生育保险政策有什么变化

变化一:支付方式

现行:一次性定额支付

新政:定点医院现场结算报销

记者了解到,当前的生育保险制度执行的是一次性定额支付医疗费用。新政在支付方式上将会给参保人带来便利。参保人可直接持相关资料在选定的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无需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就医确认后,参保人在已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生育的医疗费用,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结算报销。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后,参保人在已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产检或生育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现场结算报销手续,不需再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变化二:生育医疗费用

现行:定额支付生育医疗费用

新政:新增产检等多项费用报销

据东莞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科科长袁鹰介绍,现行的生育保险制度由于没有单独征缴生育保险费,其保险待遇基本上就只有基本的生育医疗费用。

新的生育保险制度实施后,其待遇也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生育的医疗费用,即女参保人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生育医疗费用按实际医疗费用核付。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参保人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人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按规定程序就医的,因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日期为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00%,不设起付线及封顶线。

变化三:生育津贴

现行:参加补充医疗保险才能享受

新政:全覆盖与单位月平均工资挂钩

现行的生育保险制度中,只有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才能享受生育津贴。新政下的生育津贴则惠及所有生育保险参保人。生育津贴按照参保人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据东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钟玉婵介绍,用人单位未足额申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造成职工生育津贴损失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用人单位未将生育津贴足额支付给职工,逾期不改正的,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变化四:

覆盖范围

现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

新政:所有职工和适龄本市户籍居民

生育保险新政首先体现在覆盖范围上的变化,预计东莞全市将有约500多万人参加生育保险。根据东莞市社保局昨日发布的内容显示,新的生育保险制度将东莞市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都纳入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具体包括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费。同时,广大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也纳入可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参照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城乡居民的生育保险费全部由财政缴纳,个人不缴纳。

袁鹰表示,新的生育保险制度扩大了覆盖范围。新的生育保险制度实施后,生育保险费需要单独征缴,从基本医疗保险中分离出来。

关于东莞新的生育保险政策焦点问答

生育津贴如何发放?

答: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在东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现场结算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拨付到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金融 账户,个人无需办理生育津贴零星报销手续。

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答:职工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符合本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