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明年起提至每月610元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多个事项
东莞时间网讯 明年,东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再提高100元/人/月。
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2015年1月起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目前的每人每月5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10元。
此外,会有还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2014年实施计划和预备计划》等事项。
近期,通过对我市低保家庭基本消费支出抽样调查和统计,低保家庭月人均基本消费支出达600元左右。
为着力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更好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会议决定,从2015年1月起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目前的每人每月5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10元。
调整后的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610元,对比目前的510元,提标幅度为19.6%。调整后,经测算,2015年低保金支出共需7102.49万元。
袁宝成强调,要通过保障标准的落地实施,达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目的。务必要做到应保尽保、应保必保,使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标准调整后的待遇。同时,要严防骗保行为、杜绝骗保现象的发生,严格把关,提高透明度。一经发现骗保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和追回保障金。
四中全会后莞首份规范性文件“出炉”
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东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规定》将于今年底有效期届满。会议审议决定,对原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完善。
袁宝成指出,《东莞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我市出台的第一份规范性文件,具有示范意义和样本影响。文件的内容须依法审核、依法立规、依法办事,打造“法治政府”。
袁宝成要求,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和生态环保,事关重大,务必要做到全流程、全覆盖监管,确保监管到收集、贮存、运送直至销毁的每一个环节。
医疗废物要“当日用、当日收”
《新规定》主要做出三方面完善。
其中,最为大家关注的是关于医疗废物地收集、贮存等过程的规范。
新规定明确,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规定》中关于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中的技术规范。其中,有病床的医疗机构在本单位内的收集频次应当每天不少于一次;对无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如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医务室(含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现场急救等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在当日医疗活动结束前完成收集工作。
新规还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每年,要组织以上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中对直接接触医疗废物人员每半年组织一次;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健康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