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检方称:吸毒行为社交化现象突出

27.06.2014  02:14

  广东新闻网广州6月26日电 (索有为陈云飞李爱新)“他们说这个叫开心粉,喝了就会很开心的,并叫我试一下,我就喝了。喝了后我就感觉很兴奋,想跳舞。我就买了100多包,用来自己玩和接待朋友的。”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日前依法对被告人刘某锋非法持有毒品案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刘某锋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开心水”、“开心粉”都是近年出现的低纯度的新型化学合成毒品,贩毒者称其为“奶茶”、“柠檬”。这些毒品在外形上和普通奶茶、果汁等包装完全一致,十分精致;溶于啤酒、可乐等饮料即可饮用,吸食简单便捷;短期吸食毒瘾症状弱,生理依赖不明显,普通民众对其危害性认知度较低。

  目前,这些新型化学合成毒品成为“助兴”项目,频频出现在私人朋友聚会、企业洽谈业务等社交场合中。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以来,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办理了该类新型毒品案件高达48件,吸毒行为社交化现象突出。

  请客吸毒成为人际交往新时尚

  “我买那么多开心粉,是为了在洽谈业务时调解一下气氛,大家开心了,业务就容易谈成了。”东莞市虎门镇某制衣厂企业主被告人刘某锋说。

  由于这些新型毒品吸食后能使人达到兴奋、迷幻状态,暂时缓解精神压力,因而被工作压力较大、有社交联络需求的白领阶层、企业管理阶层、私企老板等群体推崇,用于在聚会中活跃气氛、联络感情,巩固交际圈。如,东莞市虎门镇某酒庄经理董某平,在请朋友喝酒娱乐期间,就吸食“开心水”助兴。

  群吸群食现象明显

  由于“开心水”“开心粉”的纯度低,只有群体吸食才能产生刺激效果,因而吸食者多邀请朋友、同事等群吸、群食,少则三五人,多则几十人。这样就容易形成“诱导吸毒”,推动吸毒人数迅速扩张。

  被告人李某宽生日时在东莞一休闲会所订了一间大包间,并邀请朋友一起来玩。玩着玩着,李某宽等人觉得不够尽兴,就去购买开心粉,并调冲给现场的人员饮用。公安机关接报案后,现场缴获20多包开心粉,在该大包间内查获的84人中,42人参与吸毒。

  娱乐场所成社交吸毒“主推手

  这些新型毒品的传播离不开一个重要的“推手”——娱乐场所。如上述的被告人刘某锋当时就是在KTV消费时,得知“柠檬”能够提神、活跃聚会气氛,并且每小包仅10元左右,于是在KTV内向吸毒人员购买了100多包。

  娱乐场所容许他人在场内贩卖毒品外,还设置专门用于吸毒的“嗨房”,配备打碟机、音像、专业DJ,吸引他人消费,容留吸毒的服务可谓日趋专业化。如在陈某洪等4人容留他人吸毒案中,天濠俱乐部为了获取暴利,将KTV房改成包间“嗨房”,并安排“陪嗨”员和顾客一起吸食毒品,给顾客“助兴”。

  吸食地点逐渐从娱乐场所向私密场所转移

  随着公安机关对娱乐场所容留吸毒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强,社交吸毒的地点也逐渐发生转移,有逐渐从KTV等娱乐场所向宾馆、酒店、咖啡厅、出租屋、住宅等私人聚会场所转移的趋势。在办理的48件案件中,出现在上述地点的就有38件,占到总数的79%。这些吸毒地点具有封闭性、私隐化的特点,非熟人介绍难以知悉和进入,加大了查处、打击的难度。如,犯罪嫌疑人王某伟等3人为亲兄弟,就经常邀请他人,在东莞市沙田镇的家中聚会吸毒,隐蔽性极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