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被建议赋予地方立法权 写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10.03.2015  11:08

东莞被建议赋予地方立法权

写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未来有望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方面立法

东莞时间网讯 昨天,全国两会传来好消息!东莞已被建议赋予地方立法权。

今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举行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东莞呼吁地方立法权多年终于有望圆梦。

在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说明中,明确提出建议赋予东莞、中山这两个不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东莞争取了多年的地方立法权,近在眼前。

东莞从2009年正式提出申请“较大的市”,拥有地方立法权,到今日“建议赋予地方立法权”,东莞申请地方立法权之路走得并不容易。

无论是停滞不前,还是峰回路转,抑或曙光初现,东莞都未曾言弃。

现在的东莞,离“地方立法权”还有多远?就在外界聚焦立法权的同时,东莞已在埋头苦干,为获得立法权后顺利开展工作而紧锣密鼓地做着准备了。

“今天(9日),我们就已经派人到省人大法工委跟岗学习立法知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俊荣说,东莞将成立立法领导工作机构,以及着手组建立法机构,制定我市立法计划,负责立法的相关工作。

因政策调整中途“下车”  写入草案说明峰回路转

每年的省两会上,东莞代表团都会提出争取成为“较大的市”,以期获得地方立法权。

地方立法权,东莞盼了好多年。东莞也不吝啬表达对地方立法权的渴盼。今年,市委一号文便是对“法治东莞”建设作出部署。

早在2009年年初的省两会上,东莞就发出申请“较大的市”地方立法权的呼声。当年3月,东莞就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申请东莞为“较大的市”请示》,东莞走上了申请地方立法权的奔跑之路。

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取得较好的效果,上级领导从多个场合多次对东莞表示了“力挺”。甚至,省政府和国务院法制办都已把东莞作为列入“较大的市”的考察对象。

可是,去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立法法》开展修订工作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已明确设区的市将获得相关方面的立法权。

由于东莞未设区,所以被迫“中途下车”。在这种情况下,东莞知难而进,积极向省人大常委会呼吁,主动对接有关部门。经过努力,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均力挺东莞,充分考虑东莞的特殊情况,尽最大可能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支持,给予东莞与其他设区的市相同的立法权。

而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建议赋予东莞、中山立法权被写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说明中。东莞申请地方立法权的长征之路,又峰回路转,马上就要到达目的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