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镇街“三公”信息年底有望全部公开

20.11.2015  19:14
2014-2016年,东莞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用于推动东莞企业实施“机器换人”。

  2014-2016年,东莞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用于推动东莞企业实施“机器换人”。

   全媒体基层行”走进市财政局,局长罗军文解答重点财政工作

   东莞时间网讯 财政部门因掌管着一个地方的“钱袋子”,每个工作都事关全局,故而总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日前,东莞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基层行”采访团走进市财政局,近距离接触这个部门的严实作风。

  面对着社会关心的“三公”经费公开、PPP模式运行、今年以来财政收入变化和轨道交通等问题,东莞市财政局局长罗军文从财政部门的职能解答,均一一详细地回应采访组关注的各项事宜。罗军文表示,10月份东莞市公开了市本级2014年“三公”支出,市直各预算单位也先后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和部门“三公”支出,这是东莞市首次将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范围扩大至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到今年年底,镇街财政信息和“三公”预算信息原则上将会公开。

   三公”公开 部门决算公开首次扩至市级所有预算单位

  广州市直单位10月23日公开2014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支出,深受社会各界关注。

  目前,经过几年的努力,东莞市的预决算信息在公开范围、公开内容等方面已基本符合新预算法的要求,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的做法。

  罗军文介绍说,东莞市已在年初公开了市本级2015年预算草案报告及其附表以及市本级2015年“三公”预算,同时推动市直各预算单位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和部门“三公”预算,其中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三公”预算在去年首次公开公车数量的基础上,2015年新增公开因公出国(境)组团数和人次,进一步细化了公开内容。

  今年10月底,市直各预算单位已经陆续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和部门“三公”支出,这是东莞市继去年试点公开64个单位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后,首次将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范围扩大至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各单位公开包括因公出国(境)人次和组团数、公车购置数、公车保有数和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在内的“三公”支出明细数据,并相关支出内容作出说明。至此,东莞市已推动市本级预决算、“三公”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预决算的全面公开。

  罗军文表示,财政部将于近期对地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行督导检查,财政部门将借本次检查的机会,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公开格式、细化公开内容。同时加大对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督促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开预决算信息,共同提高我市预决算信息的透明度。

   PPP项目

   镇级审批权限仍未得到明确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PPP)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已成为加快地方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东莞市财政局牵头草拟并以市府办名义出台了东莞市《关于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为我市顺利开展PPP工作搭建了基础性的管理架构。

  同时,东莞市已经确定轨道交通R1线、深外环东莞段、长安新河项目、石马河河口项目作为我市首批PPP试点项目,在全省的PPP推介会上进行集中推介,并积极加快推进上述试点项目落地。

  不过,当前全国的PPP模式多处于刚起步阶段,社会对此的认识和信心还不充分,因此实施PPP模式仍主要有三方面的困难。罗军文介绍说,一是国家、省对推广PPP模式的政策文件体系尚不十分完善,以致地方在推行PPP模式过程中,在部分细节流程方面需靠自己去大胆摸索和尝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项目推进的进度。

  二是政府部门推行PPP模式经验不足,国家、省对PPP项目管理尚未完全规范,仍不成熟,采取涉及的专业性较强,导致推进该项工作经验不足。

  第三个方面是,国家、省PPP相关文件提及通过论证的PPP项目需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由于东莞市级政府的下一级直接为镇级政府,但镇级政府履行着县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镇一级PPP项目审批权限仍不明确,仍需向上级部门协助支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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