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领导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都将入档

12.03.2015  10:37

2015年全市档案工作会议召开,将推行“总分馆制”模式

东莞时间网讯 “档案具有法律凭证作用,是法治东莞建设的基础条件和重要支撑,必须全面做好档案工作。”

昨日,全市档案工作会议在行政中心召开,市档案局局长成洪生总结过去一年全市档案工作的同时,提出档案工作必须服务好法治东莞建设。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科出席会议,他肯定了全市档案工作取得的成绩。此外,记者还获悉,大朗档案馆全国首创的“总分馆制”模式,今年将向全市推广。

全面推广大朗档案馆“总分馆制”

昨日上午,成洪生总结过去一年全市档案工作“有亮点”、“有成效”。其中有些创新举措受到了国家、省级领导的表扬。

值得一提的是,大朗镇档案馆率先开创实行“总分馆”体制,实践非常成功。去年,国家档案局局长杨东权来莞视察,曾竖起大拇指在大朗档案馆前留影。

据了解,2007年11月29日,东莞市大朗镇档案馆、东莞市档案馆大朗分馆正式开馆。它的建成开启了我国镇级档案工作管理的新模式。科学整合镇街档案资源,更加有效地提供档案利用服务,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成洪生要求各镇街要以大朗镇档案馆为榜样,积极创造条件,成立镇街档案馆,把我市首创的“总分馆制”模式更好地向全市推广,推进市档案馆的2期建设。

建立好司法档案,服务“依法治国”

会议上,成洪生在部署今年全市档案工作任务时特别强调,档案事业要服务法治东莞建设。“档案具有法律凭证作用,是法治东莞建设的基础条件和重要支撑。档案局要对市直机关和镇街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引导帮助企业和社会组织做好档案工作。凡是对国家、对法人、对公民维护合法权益具有法律凭证的档案,都建立起来并收集好、管理好、利用好。”

2015年,档案局将指导全市司法部门新建执法档案,领导干预司法档案、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档案等,按规定做好有关司法文书等档案的上网和公开查询工作。适当时候与司法部门联合开展专题研讨和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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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局连续五年评优

2014年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年度评估工作中,市档案局连续第五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到2014年底,市档案馆馆藏量比“十一五”末增加44%,参与重要政务活动照片拍摄219次,照片归档数量比2013年增加30%。市档案局成为广东省和全国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6个案例入选《广东省档案管理与服务优秀案例选编》,入选数量在地级市中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