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首部地方法规 将聚焦城市管理

11.08.2015  08:57
8月10日,东莞市立法工作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公布今年首批3件地方立法项目,首部法规将锁定城市管理领域。

  8月10日,东莞市立法工作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公布今年首批3件地方立法项目,首部法规将锁定城市管理领域。《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将于9月底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另外2件立法项目分别是《东莞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和《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草案)》。

  会议还向新任命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委员颁发任命书,向立法咨询与评估专家颁发聘任书。

  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为东莞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授牌。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甄瑞潮主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牧,市领导李毓全、姚康、邓志广、张

  9项目纳入年度立法

  会上,常务副市长张科介绍了立法项目的出炉过程。

  4月上旬,按市政府的部署,市法制局组织市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城管局、文广新局等17个部门召开工作座谈会,收集整理了市城管局、环保局、交通局等6个部门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领域提出的13个立法项目意向,并梳理出立法条件相对成熟、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予以规范和调整的首批立法项目4个。

  5月底,市法制局向市直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社会公众公开征集2015—2016年度立法项目,共收到立法建议项目62件。通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筛选,形成《东莞市人民政府2015—2016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稿),纳入年度立法项目9项,包括地方性法规草案4件和政府规章5件。

   预备项目要积极推进

  张科说,对于已纳入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的,原则上必须在2015—2016年度内完成,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报告,预备项目要积极推进,尽快组织人员进行调研、论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满堂在会议上说,东莞市首部法规草案将于下月底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余两件市人大常委会视情况安排在2016年审议。对于《东莞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下半年及2016年度立法项目计划》中《立法意向项目统计表》其余意向项目,将由市人大常委会今年下半年组织调研、论证,再作出合理的安排。

   推进立法工作

  东莞都做了啥

  重新设定法制委员会工作职能

  东莞市为推进立法工作还做了不少准备。

  李满堂介绍,在硬件建设方面,市委批准成立了专门负责统一审议地方性法规的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扩编了法制工委,内设办公室兼备案审查科、法规科,并重新设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增设了内司工委,把原法制工委承担的内务司法工作职能划至内司工委。

   成立数百人组成的专家和人才库

  在立法队伍建设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参照省人大常委会及有立法权兄弟市的做法,按照专业门类健全、知识结构合理、人员规模适度的原则,成立由33名专家组成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与评估专家库。

  其中立法顾问包括来自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局、司法局、检察院、法院的有关负责人,党校、东莞理工学院的负责人,以及市律师协会的负责人;综合类专家包括国土、水务、城建、农业、环保、保险、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媒体等领域的专业人士。

  市人大常委会还对全市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法律人才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了具有527人的东莞市立法人才储备库。

   搭建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

  7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与东莞理工学院签订《东莞市人大常委会与东莞理工学院合作成立东莞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合作协议书》,双方将逐步建立完善立法基地参与立法的机制制度,就合作范围、项目委托、成果运用等事项进行细致严格的规范,为立法基地参与立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东莞理工学院将尽快组建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团队,吸纳一批理论水平高、责任心强的研究人员参与到团队中来,为东莞市立法工作提供持久有力的智力支撑。

   解决“立法部门化”问题

  李满堂表示,要充分利用好立法基地和立法专家在立法中的智力优势、人才优势和平台优势,为东莞市的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询服务,提高立法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解决好“立法部门化”、“部门利益化法制化”等问题。

  李满堂还说,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法规草案时,将广泛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邀请他们参与调研、论证、听政等立法活动,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社情民意的作用,使审议工作更“接地气”,努力实现开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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