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滨海新区电城镇等4个镇广东省教育强镇称号的决定

30.09.2017  22:56

粤教督〔2017〕18号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验收并公示,决定授予滨海新区电城镇、连州市星子镇、连州镇、惠来县隆江镇“广东省教育强镇”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滨海新区电城镇等4个镇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作为新的起点,认真做好总结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教育创强成果,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全面提高教育综合实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广东省教育强镇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9月21日     

 

附件

广东省教育强镇名单

(共4个)

茂名市( 1 个)

滨海新区电城镇

清远市( 2 个)

连州市星子镇、连州镇

揭阳市( 1 个)

惠来县隆江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