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校历有关事宜的通知

29.06.2018  16:37

 

粤教职函〔2018〕97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制定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校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8-2019学年起,每年9月1日统一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开学时间(如9月1日适逢星期六、星期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则向后顺延)。每学年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周学时一般为28。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按每周30小时(1小时折1学时)安排。

二、实行弹性学习制度或培养目标有特殊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学时间。新生开学时间可由学校根据实际自定。

三、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本地中等职业学校校历,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有关高职院校负责制定本校行事校历,于每年6月底前公布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