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03.01.2018  19:22

粤教高函〔2017〕210号

各有关本科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精神,适应新形势下国家医改对医学教育的要求,构建高校与临床教学基地协同创新平台与模式,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及共享体系,充分发挥各临床教学基地带教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深入开展我省本科高校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研究,不断提高我省医学教育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各校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推进医学教育改革,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培养适合我省卫生事业发展需求的医药卫生人才,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教高[2008]9号)的规定,实现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的目标,“培养具备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通过开展教学研究,探索适合我省省情的医学教育理念,临床教学方法,建设教学基地共享的教学资源,培育和推广教学基地办学成果。

二、项目管理

本次项目的组织、申报及评审工作由省教育厅委托广东省本科高校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基地教指委”)负责,各有关本科高校的临床教学基地管理部门协助组织临床教学基地参与,并负责立项后的项目管理及成果的推广及应用。

三、项目范围

(一)教学研究类

1.临床医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2.临床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

3.医学生职业道德、人文素质、心理健康教育的探索与实践

4.医学生医患沟通能力培养的探索与实践

5.国(境)内外医学教育先进理念及方法的研究

6.网络学习资源开发和共享

7.临床教学面临的法律问题的探索与实践

8.临床教师教学能力标准、师资培养方法的探索与实践

9.模拟教学的研究与应用

10.高校与医院协同进行基地建设与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二)教学资源建设类

以教学精品音像教材为形式,内容包括内、外、妇、儿科临床实践教学中的操作指导、病历修改、教学查房、病历讨论、理论授课示范。

四、项目资助

本次项目拟立项150项,其中重点项目50项,一般项目100项,项目研究经费为自筹。教指委可根据项目情况择优给予一定资助。项目所在单位(医院)应积极为立项项目提供研究条件并给予经费支持。

五、项目申报、评审

各高校负责将本通知转发至本校直属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并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本次立项面向有关本科高校的教学基地的临床医师、教学管理人员,以医院为单位,限额申报。其中直属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每院限报2项,教学医院限报1项,每所高校教学管理及研究部门可联合各自的教学基地申报2项,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个课题,且不再作为成员参加其他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没有该类项目的在研项目。项目周期为2年。

基地教指委应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认真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送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核认定。

六、材料报送

申报者填报《广东省本科高校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申报单位汇总并填写《广东省本科高校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2份)。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的申报材料由所属高校教学管理部门汇总,各教学医院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医院自行汇总,并加盖医院公章。各单位申报材料须于2018年3月10日前寄至基地教指委秘书处,地址:广州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北校区)郭广南老师,邮编510080,电话020-87330327,同时提交电子交档至[email protected].

本通知附件不随文印发,请各项目申请人到省教育厅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http://www.gdedu.gov.cn/

        (省教育厅联系人:王瑜,电话:020-37626821)

 

附件: 1、广东省本科高校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doc

  2、广东省本科高校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21日